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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是小规模纳税人,4月前发生了一笔业务,然后票4月才开的,我开了之前1%的税率可以的吗?
答:您好,鉴于您所属的公司是小规模纳税人,因此是否可以采用1%的税率取决于您发生的业务类型,以及该项业务当月是否已经纳税。一般来说,小规模纳税人只有在发生的业务属于当月应税范围内,且未纳税的情况下,才能享受1%的税率待遇。若确实情况如此,则您可以使用1%的税率进行纳税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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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请问一下,我们公司抵债入一辆二手车,客户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8万元,产权转移至我们公司二手车交易开的普票为2万元,然后这部车于客户开票时的当月卖于员工了,没开票收入5.6万,产权转移至员工二手车交易市场开的普票为1万元,综上所述,这个账务怎么处理,分录怎么做?
答:客户卖给你抵了你八万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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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商品如果有赠送的产品,要怎么开票啊
答:你好,是一模一样的产品吗?如果是的话,你买一送一的这种情况下开两个,然后再开一个折扣的。折扣的不用填写数量,只填写折扣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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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应收账款的主要步骤是什么
答:你好
、按照前面讲过的理论,要采用“自顶而下”的思考方式。所以,在做应收账款部分,首先要考虑的是:
1.应收账款的性质,即所核算的内容是什么?一般来说,应收账款的性质是很明确的,就是由销售货物形成的要从客户那里收的钱。不过在做电信行业的时候,我们也有过不得不定义一下什么是应收账款的时候。对于电信行业,从用户收钱,是应收账款;从其它电信运营商由于电路租用、网间互联互通的结算款,也是应收账款,因为这些都是电信的主要业务收入。
2.企业的主要市场及主要销售客户都是什么类型的?付款安排是怎样的?信用期是多长?例如,国内销售主要是销售给大型国有企业,出口销售主要是偶尔出现的大的工程项目。对于国内销售,要求货到付款;对于出口销售的大的工程项目,一般是先付30%的预付款,发货后再付65%,最后5%为质保金,在发货一年后支付。
内控测试对于应收账款、销售和回款这个领域是很重要的。因为这里主要是一些日常的常规交易,交易的数量和规模都很大,单凭一些抽样、发确认书这样的实质性测试,不足以发现可能的错误。
内控测试还应该包括企业如何提取坏账准备这一控制领域,这可能要延伸到企业的客户信用控制、如何产生账龄及分析账龄、如何根据客户的信用历史通过反馈机制来修正信用额度等控制领域。但最关键的,还是企业自己如何计算坏账准备并保证其准确性。
对于应收账款的实质性测试主要包括以下步骤:
1.取得应收账款的明细,看一遍明细,看看有没有特殊的东西,如余额是负数,余额是太整的数(象10,000,000这样的),奇怪的客户名称,等等。
2.为了验证存在性,最常规的办法是发确认书。这几乎是做应收账款必做的工作,但这只是验证应收账款存在性的第二有效的手段,前提还得是确认书能得到答复。关于发确认书时要注意的问题,请看发确认书时要警惕,要严密控制全程、函证工作要注意的问题、确认书没回来的替代性措施以及怎样选择函证的样本。
3.要验证存在性,最好的情形是企业在期后已经收到钱了。则存在性与估值都解决了。所以,做应收账款,第一有效的手段应该是看一下在期后,针对期末余额已经收到了多少钱。如果担心这些钱会不会是从不正常渠道收的钱,可以在查原始凭证时检查汇款方。但如果是联合造假怎么办?不必太操心,请看审计师勤勉尽责要到什么程度。
4.在对应收账款的余额进行分析性复核时,单纯分析其绝对金额的本期上期变动是没有太大意义的,只有与这几期的销售额结合着看才行。所以,可以不必分析绝对金额的变动,而是直接计算周转天数,并对其进行分析和解释。
5.另一项常规的实质性测试工作是取得企业期末的账龄和最近期的账龄,然后对应收账款的账龄进行分析。账龄分析是一个承上启下的分析,它既是对应收账款周转期分析的一个深化和细化,又将直接引出坏账准备提多少合适这样一个话题。不长脑子的工作底稿,往往会把周转天数的分析、账龄分析和坏账准备的讨论三者割裂开来,甚至前后矛盾。这就是只会机械地干活,而不知道为什么这么干。
6.对于坏账准备,审计师要确保其合理性,就是说太少是不对的,太多也不应该。有时,即使客户按照其集团或总公司的政策提了,我们也不能就此罢休,还要问一下这个政策是不是就是合理的。要是不合理,一样可能要做审计调整。当然,如果我们要出的审计意见是说客户符合了集团政策,那我们就不用再深究了。但要是审计意见是一般的“真实公允”,则集团政策与“真实公允”可能还是有距离的。
7.注意收集披露所要求的有关信息。
8.收入的截止性测试,以确保应收账款的截止性也没有问题。其实,由于应收账款是收入和销售回款两种业务共同作用的结果,要想保证应收账款的截止性没问题,既要看收入的截止测试,也应该看销售回款的截止测试。那么,销售回款的截止测试是什么呢?其实就是审阅银行调节表。而收入的截止测试,往往在存货出库的截止测试中就包括了。
以上就是应收账款这部分常规要做的审计步骤了。不过,应收账款是制造业企业中,与经营和业务联系较多的一个科目,实际工作中,要思考和解决的问题会变化多端。我在这里谈的东西,只是一点儿基础性的东西,具体如何应用,还得看审计师在实际中的发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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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施工注意纳税规定的变化
答:你好
随着新《增值税暂行条例》、《营业税暂行条例》和《企业所得税法》等法律法规的施行,建筑企业异地施工业务的纳税处理发生了变化。本文结合具体案例进行分析。
A公司以建筑业为主,兼营商品销售,公司注册地在北京。A公司在贵州的C项目部,属于A公司派出的非法人、非委托法人(也无非法人营业执照)、非持续经营的工程总承包项目部,总承包某建设项目;C项目部在北京某国税局办理了外管证,并注明“所得税在机构所在地缴纳”;C项目部经营期超过180天。C项目部与业主签订了工程总承包和设备销售两个合同,合同主体是A公司与业主。该项目的部分到场设备进项税额已在A公司所在地进行了抵扣。现C项目部所在地税务局提出:
1.C项目部应在本地办理临时税务登记;
2.C项目部应在本地缴纳增值税;
3.C项目部应在本地缴纳营业税;
4.C项目部应在本地预缴所得税。
那么,C项目部是否应在项目所在地办理临时税务登记,并在本地缴纳增值税、营业税,预缴所得税呢?文章分以下几个要素进行解析。
视情形办理临时税务登记
根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均应按照《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和本办法的规定办理税务登记。税务登记证件包括税务登记证及其副本、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其副本。取得临时税务登记证有以下5种情况:
1.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领取临时工商营业执照的;
2.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也未经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
3.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外出经营,自其在同一县(市)实际经营或提供劳务之日起,在连续的12个月内累计超过180天的;
4.有独立的生产经营权、在财务上独立核算并定期向发包人或者出租人上交承包费或租金的承包承租人;
5.境外企业在中国境内承包建筑、安装、装配、勘探工程和提供劳务的。
对照上述规定可以得出:
1.C项目部并未领取临时营业执照,因此不能办理临时税务登记。
2.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换发税务登记证件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国税发[2006]104号)第三条的规定,对未领取工商营业执照的纳税人及其分支机构,不得发放临时税务登记证件,但要按规定征税,并责成其先办理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再办理税务登记。如果C项目部未按规定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也不能办理临时税务登记。
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换发税务登记证件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国税发[2006]104号)第三条的规定,对外来经营的纳税人(包括超过180天的),只办理报验登记,不再办理临时税务登记。因此,C项目部经营期无论是否已超过180天,均不再办理临时税务登记,只办理报验登记。但是,在实际征管工作中,各地为了加强管理,对C项目部异地经营超过180天,往往会要求其在当地办理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
4.C项目部不属于上述第四种、第五种情形,也不能办理临时税务登记。
增值税纳税地点的选择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固定业户到外县(市)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并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未开具证明的,应当向销售地或者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未向销售地或者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的,由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补征税款。
因此,如果纳税人外出经营未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或者按照《税收征管法》等规定应当在当地办理税务登记的,则不适用上述规定。A公司的C项目部是否应在当地缴纳增值税,取决于其是否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如果发生应税行为,按上述原则处理。
营业税纳税地点的选择
《营业税暂行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但是,纳税人提供的建筑业劳务以及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应税劳务,应当向应税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因此,该C项目部所发生的建筑业营业税应向建筑业劳务发生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机构性质决定所得税缴纳
《企业所得税法》实行法人所得税制,建筑企业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221号)的判断标准,判断其下属分支机构是否是二级分支机构。国税函[2009]221号文件规定,二级分支机构是指总机构对其财务、业务人员等直接进行统一核算和管理的领取非法人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总机构应及时将其所属二级分支机构名单报送总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并向其所属二级分支机构及时出具有效证明(支持证明的材料包括总机构拨款证明、总分机构协议或合同、公司章程、管理制度等)。二级分支机构在办理税务登记时应向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报送非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和由总机构出具的二级分支机构的有效证明。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应对二级分支机构进行审核鉴定,督促其及时预缴企业所得税。以总机构名义进行生产经营的非法人分支机构,无法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其二级及二级以下分支机构身份的,应视同独立纳税人计算并就地缴纳企业所得税,不执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8]28号)的相关规定。
国税函[2009]221号文件为企业提供了在法人所得税制下对现实情况的一种应对方式。可以说,我国的法人所得税制目前还不能完全实施,对此种以总机构名义进行生产经营的非法人分支机构,又无法提供二级分支机构证明的,只能视同独立纳税人就地缴纳企业所得税。C项目部属于A公司派出的未领取非法人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如其不符合二级分支机构的判断条件,该项目部以总机构名义进行工程承包经营,无法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其二级及二级以下分支机构身份,应视同独立纳税人计算并就地缴纳企业所得税,不执行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管办法,即不执行跨地区经营二级分支机构于当地预缴的办法,而应独立在项目所在地按年度分季或月预缴所得税,于年终汇算清缴。
回答:对,是的,公司的
2019-08-06追问:借预付贷银存 按月摊销借管理费用贷预付
2019-08-06回答:请问怎么按月摊销啊?
2019-08-06回答:请问老师,我这样做的不对吗?
追问:你一次进费用了不需要摊销
2019-08-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