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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工资做成本需要通过应付职工薪酬吗?
答:是的,需要通过应付职工薪酬来做成本。应付职工薪酬是用于支付给各种职工的一种常见的费用,它是企业财务费用中最重要的一部分,占费用总额的20%到50%。应付职工薪酬包括工资、奖金、补贴、福利、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等,是企业对职工给予的一种报酬。应付职工薪酬可以帮助企业减少财务风险,并且可以提高职工的劳动积极性,提高企业的生产绩效和市场竞争力。
拓展知识:
应付职工薪酬的计算方法有不同,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而定。通常,在统计分析中,企业可以通过计算一个财政月的实际发放的职工薪酬来计算应付职工薪酬。例如,在一个月内,企业发放了1000元的工资,200元的奖金,100元的福利,那么应付职工薪酬总额为1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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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多给承租方开出去的房租发票。怎么扣税点?除了多交的增值税是不是还得扣所得税的啊?我们是小规模,还有差额计征?我们是转租给其它企业,我们租来是1万,转出去13000收入。多出的3000需要给到个人,我让收3000的人给我回发票。我是想着扣他几个点?是否把所得税税点也加上?(增值税5%+附加税12%+印花税0.1%+所得税2.5%)
答:承租方开出的发票,除了要缴纳增值税,如果租金转租给其他企业,还需要承担印花税,有关印花税的征税标准是每次租赁金额或租金总额每次超过100元时,按照0.1%的比例支付印花税。此外,如果收租金超过1万元时,还需要缴纳所得税,此时,可以通过差额计征的方式来计算,即增值税+附加税+印花税+预缴所得税=税额,按照此计算方式,所得税税点也要加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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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工商户收入支出都没有发票要怎么做账和报税
答:你可以根据营业收入准确地记录下来,然后减去合理的费用,最后纳入报税。如果你想要更安全,也可以做一些简单的发票记录,以便报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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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加速折旧:须注意三项
答:你好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75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税收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4号)对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做了较为明确的规定,笔者则就2个实务中的具体热点问题进行分析。
“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方能扣除
财税〔2014〕75号通知第一条规定,对生物药品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仪器仪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6个行业的小型微利企业2014年1月1日后新购进的研发和生产经营共用的仪器、设备,单位价值不超过1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
第二条规定,对所有行业企业2014年1月1日后新购进的专门用于研发的仪器、设备,单位价值不超过1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
第三条规定,对所有行业企业持有的单位价值不超过5000元的固定资产,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
由此可见,财税〔2014〕75号通知对上述三种情形均“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即这三种类型企业相关的固定资产要能够“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就必须将相关固定资产的成本“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
为此,企业必须在对相关固定资产成本作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的会计处理后,才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得到扣除。
值得说明的是,财税〔2014〕75号通知并非是对加速折旧进行会计处理的规定,而是对固定资产成本要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企业必须以进行了相关会计处理为前提作出的规定。
还需说明的是,由于加速折旧导致企业的会计折旧额小于按照税法计算的折旧额,出现了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为此,企业应通过递延所得税负债科目调整该差异。
缩短折旧年限或加速折旧需视情况处理
财税〔2014〕75号通知对上述前两种类型均规定了“单位价值超过100万元的,可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该通知第四条还规定:“企业按本通知第一条、第二条规定缩短折旧年限的,最低折旧年限不得低于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规定折旧年限的60%;采取加速折旧方法的,可采取双倍余额递减法或者年数总和法。”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发布的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有关负责人则就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答记者问第十二条明确回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29号)规定,企业按税法规定实行加速折旧的,其按加速折旧办法计算的折旧额可全额在税前扣除。
也就是说,企业会计处理上是否采取加速折旧方法,不影响企业享受加速折旧税收优惠政策,企业在享受加速折旧税收优惠政策时,不需要会计上也同时采取与税收上相同的折旧方法。
但必须注意的是,根据税总64号公告第二条第三款的规定,尽管企业享受加速折旧政策时不需要进行会计处理,但对享受研发费加计扣除的折旧、费用等必须已经进行了相应的会计处理,所以,企业如果还需享受研发费加计扣除,则必须同时对加速折旧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否则无法加计扣除。
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是否要保留残值
财税〔2014〕75号通知允许相关企业将有关固定资产“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为此实务中产生了两大疑问:一是由于相关固定资产仍在使用,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要不要保留残值?二是如果不保留残值,将会使得企业相关固定资产的账面净值为零,从而很容易使得相关资产游离于账外,这将不利于企业对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而且,除财税〔2014〕75号通知外,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4号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对税总64号公告的解读及答记者问也都未能回答这两个问题,由此使得实务中对这两大疑问究竟应该如何处理出现了不统一。
笔者认为,从“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的规定还可以看出两点含义:一是企业要进行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的会计处理;二是税法允许列入税前扣除的相关固定资产成本仅是“不再分年度计算”的折旧,应该不包括残值。
事实上,企业按照财税〔2014〕75号通知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4号对固定资产进行加速折旧时,其采用的缩短折旧年限或加速折旧方法也均需保留净残值,所以,如果对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的固定资产保留净残值,这将使得企业在享受加速折旧税收政策时对固定资产净残值处理的方法保持了一致,确保了会计信息的口径一致和相互可比。
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答记者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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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请问我们公司去年收到的劳务费发票,今年给冲红了,怎么做账呢
答:去年收到的劳务费发票,今年冲红处理的具体步骤为:
1、先把去年收到的劳务费发票登记在账簿上,记收入;
2、今年冲红处理时,取消原来收入的记录,增加一条冲减记录,记为负数;
3、同时调整贷方的账户,根据实际情况,将发生的支出或收入登记在账簿上。
4、最后,在销项发票登记页面增加一条冲红记录,对应上述收支变动,以便进行核算。
回答:我也不知道,都说一下吧可能增值税吧
2019-09-01追问:你好 取得普通发票是无法抵扣增值税,只能是计入成本或费用降低利润抵扣企业所得税的
2019-0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