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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怎么申报,按照什么依据申报
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收费法》规定,行政事业性收费应上报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然后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才可以实行。在实务中,各地政府有关部门可建立自己的收费管理和收费申报流程,利用自行设定的规定来确定收费标准、收费范围、缴纳收费方式以及申报收费的材料和流程。拓展: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不仅应进行缴纳,还应定期加以审计确认,以确保收入纳入正规财政收支管理系统,从而确保政府收入的真实性、准确性、合理性和完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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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延迟申报产生的罚款,是在计算所得税之前录入营业外支出,还是计算完所得税之后,再录入营业外支出
答:,你好,这个是税后的,这个不能抵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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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变更经营范围了,税务需要变更吗
答:是的,如果你的营业执照变更了经营范围,税务方面也需要变更。比如,如果您的公司由小型企业变为大型企业,则应注册3%的增值税。此外,您需要根据新的经营范围将您的企业注册到税务部门,以分配与新的经营范围有关的税收。此外,您还可以将新的经营范围包括在您的财务报表中,以便有效管理财务收支。
举个例子,假设某公司原先是经营营销服务,现在变更为经营营销服务和零售业务。这样,该公司必须向税务部门注册一个新的收支账户,以追踪和管理新的业务中的税收。此外,该公司还必须申请另一个增值税税率,以适应新的经营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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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好,请问委托加工物资收回后直接对外出售,但售价高于受托方的组成计税价格,还需要再缴纳消费税吗
答:收回的那部分你对外销售价格高于委托方的计税价格,是要交的。但是委托方已交的税款可以抵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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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非全日制用工,每天工作小时,每周工作小时有变化吗?
答:一、非全日制用工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在非全日制用工的情况下,小时工资标准是用人单位按双方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给非全日制劳动者的工资,但不得低于当地政府颁布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当地政府颁布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含用人单位为其交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支付工资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劳动保障部关于非全日制用工若干问题的意见1、概念第68条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2、合同形式及兼职规定第69条: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3、试用期规定第70条: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4、劳动合同解除及补偿第71条: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5、工资标准及支付周期第72条: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6、社会保险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原则上参照个体工商户的参保办法执行。对于已参加过基本养老保险和建立个人账户的人员,前后缴费年限合并计算,跨统筹地区转移的,应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的转移、接续手续。符合退休条件时,按国家规定计发基本养老金。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可以以个人身份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并按照待遇水平与缴费水平相挂钩的原则,享受相应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具体办法由各地劳动保障部门研究制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建立劳动关系的非全日制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发生工伤,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被鉴定为伤残510级的,经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可以一次性结算伤残待遇及有关费用。二、非全日制用工超过4小时怎么办非全日制用工超过4小时怎么办,以合同约定的为准。
实务中就是按企业实际
回答:结转成本是结转主营业务成本,贷原材料减少?对吗
2019-09-29追问:是的,是这样结转的
2019-09-29回答:好的 ,谢谢老师
2019-09-29回答:干货调料也是这样结转吗?
2019-09-29追问:也是这样结转的,你的餐饮收入是主营业务收入吗
2019-09-29回答:是的,酒店是餐饮带住宿
2019-09-29追问:如果都是确认主营业务收入的话,你这个都要计入库存商品,因为材料是结转到其他业务成本的
2019-0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