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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纳税人也适用【2016】12号文的第一条吗

2020-01-07

您好 一、将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的范围,由现行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的缴纳义务人,扩大到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 一般纳税人也适用【2016】12号文的第一条

2020-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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