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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月税务申报利润表里管理费用出现负数不知道会不会有问题
答:您好
请问是冲减了管理费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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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可计应收暂估??
答:同学,你好,建筑工程可以根据甲方的进度来做暂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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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注销时,工商公示完了,税务清算也结束,接下去应该怎么操作?
答:1.搜集相关文件:在企业注销时,企业应当搜集有关的文件,包括注册登记机关的企业注销批准文件、财务会计票据、企业所有者的身份证明文件、财务报表等。
2.报备有关部门:应将企业注销情况报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财政部门,税务部门,社会保险部门等相关部门,以便完成相关的登记手续。
3.处理资产:应当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企业章程的规定,妥善处理企业的资产,营业执照、企业名称开头等所有资产归还予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金融资金等资金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清算完毕并办理权益转移手续。
4.办理注销登记:企业在办理完上述手续之后,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交企业注销申请书、营业执照及登记证明文件,审核后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5.其他:企业还应当根据发票管理条例的规定,对已开具的发票办理退换或作废处理;如有合同需要解除或注销,应当注意相关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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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专用发票丢失怎么处理
答:你好,增值税专用发票丢失如何处理
情况一:快递公司丢失
因为目前快递丢失,快递公司可能不承担责任的,则需要由销售方和购买方双方协商,看哪一方去处理相关事宜。
A、协商是销售方承担责任的:需要销售方先在报纸上刊登“遗失声明”,然后携带:丢失情况说明书(加盖公司公章)、登报报纸、记账联复印件(加盖公章)、至主管国税局接受处罚,然后税局开具《已报税证明单》,销售方需把税局开具《已报税证明单》、记账联复印件给购货方作为抵扣凭证。
B、协商是购买方承担责任的:需要购买方先在报纸上刊登“遗失声明”,然后至主管国税接受处罚,然后把写好的丢失情况说明书给销售方,销售方携带:购买方登报报纸、丢失说明书、记账联复印件至主管税务局开具《已报税证明单》,然后销售方把《已报税证明单》和记账联复印件给购买方认证抵扣。
情况二:销售方丢失
丢失发票联和抵扣联
销售方首先先在报纸上刊登“遗失声明”然后携带自己写好的丢失情况说明书(加盖公章)、记账联复印件(加盖公章)去税局接受罚款,同时开具《已报税证明单》,销售方然后把税局开具《已报税证明单》、记账联复印件给购货方作为抵扣凭证。
丢失发票联
购买方以抵扣联作为记账凭证,抵扣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丢失抵扣联
购买方用发票联认证,复印件留存备查
情况三:购买方丢失
丢失发票联和抵扣联
税务上:首先购买方先在报纸上刊登“遗失声明”,然后去税务局接受罚款,然后受票方写一份丢失发票情况说明书(加盖公章)然后把说明书交给销售方,再由销售方携带购买方写好的丢失情况说明书(加盖购买方公章)、记账联复印件(加盖销售方公章)开具《已报税证明单》
财务上:丢失前已认证,凭借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主管税务机关开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或《丢失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丢失前未认证,凭借销售方提供记账联复印件认证,记账联复印件及《已报税证明单》作为抵扣凭证,销售方需把税局开具《已报税证明单》、记账联复印件给购货方作为抵扣凭证。
丢失发票联
抵扣联作为记账凭证,抵扣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丢失抵扣联
丢失前已认证,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丢失前未认证,用发票联认证,复印件留存备查。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化增值税发票领用和使用程序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19号)第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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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友t3怎样设置审核权限
答:用友T3审核权限的设置主要有以下步骤:
1、打开“系统管理——安全管理——控制组菜单”,将待授权部门设定在“安全组中”;
2、在“控制组菜单”中选择较高级别的授权部门,将待审核部门添加进“控制组”;
3、进入“功能点菜单”,点击“安全控制”——“审核权限设置”,选择“待审核部门”,设置审核权限;
4、点击“审核权限维护”,在“审核权限维护”界面中,根据需要,对某一审核人进行设置;
5、进入“功能点菜单”,点击“审核流设置”,设置审批流程,最后完成审核权限设置。
应用案例:中国建设银行使用用友T3审核权限系统,根据客户的贷款类型,分配不同的审核权限,确保了高风险客户的审核质量,从而提高了客户的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