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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缴资本金500万怎么做账
答:同学你好
借银行500万
贷实收资本5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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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点票据背书转让常见的错误有哪些
答:1.签章错误
(1)首先是单位签章错误。《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单位、银行在票据上的签章和单位在结算凭证上的签章,为该单位、银行的盖章加其法定代表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的签名或盖章。银行在受理票据时,时常出现有的单位加盖“营业用章”、“工程专用章”甚至“发票专用章”的现象。
(2)其次是银行签章错误。《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银行承兑商业汇票、办理商业汇票转贴现、再贴现时的签章,应为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使用的该银行汇票专用章加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经办人的签名或者签章。然而,有的误盖财务专用章,或者误盖单位公章,甚至业务公章。
(3)办理商业汇票贴现后,到期前贴现行通过寄委托收款函到承兑行收款,本应加盖结算专用章而误盖财务专用章或公章、业务公章的情况也时有发生。
2.被背书人记载错误
《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已背书转让的票据,背书应当连续。背书连续,是指票据第一次背书转让的背书人是票据上记载的收款人,前次背书转让的被背书人是后一次背书转让的背书人,依次前后衔接,最后一次背书转让的被背书人是票据的最后持票人。 背书记载错误有几种情况:
(1)一种是将被背书人名称写成了背书人名称,似乎是背书人自己对自己转让,另一种是被背书人简写过于简单。《办法》第十条明确规定:单位、个人和银行签发票据、填写结算凭证,应按照本办法和《正确填写票据和结算凭证的基本规定》记载,单位和银行的名称应当记载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银行在受理票据时,原则上要求单位填写单位全称,尤其是在商业票据贴现时。而单位却按自身主观臆断,随意填写单位简称或者单位在本地的习惯性简称。这些都造成了票据背书不连续。
(2)背书日期错误。从《办法》第二十九条可以看出,背书日期为任意记载事项,即可以记载,也可以不记载。但是,一些单位在记载背书日期时,出现了不合逻辑的情况。如后手背书人记载的背书日期在前手背书人的背书日期之前,出现明显的逻辑错误,造成背书不连续。
(3)粘单使用错误。《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票据凭证不能满足背书人记载事项的需要,可以加附粘单,粘附于票据凭证上。粘单上的第一记载人,应当在汇票和粘单的粘接处签章。时常出现不是粘单上的第一记载人签章,而是粘单上第一记载人的前手在签章,造成票据背书不连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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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未代缴 购房人是否应补税
答:A市居民王某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先前开发商曾经承诺:购房者免缴契税、印花税及买卖手续费。按合同约定,入住后王某付清了所有房款。后来,当地税务人员上门要求补缴契税和印花税。王某则以当初开发商有承诺为由拒绝缴纳。请问王某的做法是否可行?
答:不可行。在房屋买卖过程中,购房人涉及的税费主要有契税、印花税和手续费等。这些税费通常与房款一起交给开发商。但与房款不同的是,这些税费是开发商代为收取的,不归开发商所有。《契税暂行条例》第一条规定,在我国境内转让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一条规定,在我国境内书立、领受条例所列举凭证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所以购房人必须缴纳这些税款,缴纳数量、缴纳时间都属于强制性规定,开发商与购房人无权协商变更。
当然,开发商承诺免除购房人契税等税费,如果其意思是由开发商代购房人缴纳,从法律上来说是允许的。但如果开发商不履行承诺的话,购房人也不能因此拒缴,因为开发商的承诺对政府没有约束力。购房人必须先缴纳税款之后,才能办理房屋的产权手续,而后再去追究开发商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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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陈宇最近准各买房,看了好几家开发商的售房方案,其中一个方深是甲开发商出售一套85平方米的住房,要求首期支付100万元,然后分10年每年年未支付25万元,陈宇想知道这个方家相当于现在的多少钱?这样陈宇就可以与现在同一地段34000元/平方米的市场价格进行比较,君看这个分期付款方家是否划算。(假设银行贷款利率为6%)【提示:(F/P,6%,10)=1.7908;(P/F.6%,10)=0.5583;(F/A,6%,10)=13.1808;(F/P,6%,10)=7.3601.】
答:陈宇的这个方案就相当于现在支付100万元,并且按照6%的利率,在10年之内每年分期支付25万元,最后一年支付剩余部分,相当于今天支付133.1808万元(F/A,6%,10=13.1808)。因此,这个分期付款方案的总价格是133.1808万元,而85平方米的住房的市场价格是34000元/平方米,即2.904万元,这个价格明显低于133.1808万元,所以这个分期付款方案非常划算。
另外,在贷款的时候,还有一个概念叫做“折现率(discount rate)”,折现率是衡量现金流的重要参数,它可以帮助我们分析在不同时间点支付的不同金额的价值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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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承兑汇票的办理流程是什么?
答:银行承兑汇票的办理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步骤:
第一步:出票人开具汇票。出票人是指向收款人发出汇票的人,他需要在汇票上注明承兑期限、票据类型、金额、收款人等信息,并签字或盖章。
第二步:收款人向银行提出承兑申请。收款人在收到汇票后,需要将汇票送至承兑银行,并提交相应的承兑申请。
第三步:银行进行审核。银行会对汇票上的内容进行审查,确认汇票是否合法有效。
第四步:银行发放款项。如果银行审查无误,将发放款项至收款人的账户中。
拓展知识:在银行承兑汇票的办理过程中,需要注意的是,汇票上的金额信息必须与收款人的申请一致,否则银行将无法发放款项。此外,汇票的票据类型也有一定的限制,只有满足承兑银行的要求,才可以获得承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