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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从代理成本看健全会计制度的作用
答:随着现代市场经济的产生和发展,企业规模逐渐扩大,经营一个企业对专业知识的要求越来越高,经营者所需要投入的精力也越来越多。初始的投资者将以更多的精力用来吸引新的投资者加盟本企业,将以更多的时间用在有关企业发展、壮大的战略思考上。此时,具有现代经营理念的所有者,将会选择聘请外部经理管理企业,而将自己从繁琐的日常经营中脱身出来。这种社会分工从总体上来说有利于效率的提高,并在一种良好的机制配合下,实现所有者和经营者双赢的结果。但这种分工即两权分离必然也会带来一定的负面效应,就是代理成本的出现。
一、企业融资方式演变过程中产生的各种代理成本问题
1.两权分离以后产生的代理成本问题
代理成本的产生就是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之后,所有者即股东希望经理层按股东财富最大化的目标尽力经营管理企业。但由于经理层本身不是股东,或持有股份比例小,往往从自身的利益出发从事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比如通过在职消费获取除工资报酬外的额外收益,从而造成所有者利益受损。
Jesen和Meckling将代理关系定义为一种契约关系,在这种契约下,委托人(Principal)将某些决策权委托给代理人(Agent),代理人以委托人的名义从事各种活动。如果委托代理关系中的双方都追求效用最大化,那么代理人就不可能完全按照委托人的利益行事。因此,委托人必须设计出一种合适的激励机制和监督机制以限制代理人偏离委托人的行为,这就产生了监督成本问题。在有些情况下,委托人要求代理人支付一定的保证费用以保证后者不从事对自己不利的行为,或者规定一旦代理人采取此种行为,必须向委托人作出赔偿。但不管怎样,委托代理关系总会产生监督成本(Monitoring Costs)和保证成本(Bonding Costs)。我们将委托人福利的部分丧失也看作代理成本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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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农民收购的籽棉取得的增值税发票税率是多少
答:籽棉收购发票税率为17%。即,收购商支付给农民的价格中,有17%被指定为增值税。除此之外,还有2%的营业税需要农民交纳,总共是19%。
例子:如果一名农民以100元/公斤的价格将5元公斤的籽棉卖给收购商,他将获得95元的资金,其中有17元(17%)增值税,2元(2%)营业税。
拓展知识:在中国,籽棉收购的税率是被统一规定的,是不受地区性别差异影响的,全国统一的税率是按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发改委、农业部和海关总署发布的《关于种植业收购籽棉征收增值税、营业税有关问题的通知》来确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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努力,学习!争取一次过!
答:要想取得一次性的好成绩,努力学习是必不可少的。首先,应该做好计划,把所学知识依次排列好,每次背诵的量与难易程度要匹配,以保证学习的有效性。其次,在学习过程中,要多做实践,多练习,熟悉每一个知识点,使其牢牢记住,并能够熟练应用。最后,要心平气和,克服学习焦虑,多思考,适当休息,多交朋友,保持心情愉悦,才能更好地提高学习效率。
拓展知识:另外,科学的记忆方法也可以帮助我们记住知识点。这种方法有四个步骤:认知、记忆、记准、重复。首先,通过认知来把知识点理解;其次,在记忆过程中,可以借助图片、歌曲或者其他方式把知识点记住;第三,应该花费一定时间熟练掌握,不断重复,经常复习;最后,在检测过程中,对知识点再次加深印象,及时校正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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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汇票如何挂失操作
答:商业承兑汇票遗失或未使用办理注销,不须向银行办理注销手续,而由收付款单位双方自行联系处理。持票单位遗失银行承兑汇票,应及时向承兑银行办理挂失注销手续,待汇票到期日满一个月再办理如下手续:
(1)付款单位遗失的,应备函说明遗失原因,并附第四联银行承兑汇票送交银行申请注销,银行受理后,在汇票第四联注明“遗失注销”字样并盖章后即可注销。
(2)收款单位遗失的,由收款单位与付款单位协商解决,汇票到期满一个月后,付款单位确末支付票款时,付款单位可代收款单位办理遗失手续,其手续与付款单位遗失的手续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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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附加扣除中的住房租金扣除怎么理解
答:五、住房租金
(一)适用条件
1.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住房而发生住房租金支出。
“主要工作城市”是指纳税人任职受雇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地级市(地区、洲、盟)全部行政区域范围;纳税人无任职受雇单位的,为受理其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的税务机关所在城市。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2号文件,“一、取得综合所得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纳税申报纳税人没有任职、受雇单位的,向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因此,没有任职、受雇单位的纳税人,取得综合所得,适用的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标准,可选择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二者中较高者。
需要说明的是,文件要求的是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住房,而不是一定要在主要工作城市租房。“主要工作城市”仅用于判断有无住房、适用哪一档扣除标准,而不一定与实际租赁地一致。
2.纳税人为签订租赁住房合同的承租人;
3.纳税人的配偶在纳税人的主要工作城市也没有自有住房;
4.纳税人及其配偶未选择享受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
上述四个条件应同时满足,缺一不可。
(二)扣除标准
1.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每月1500元。
这个扣除标准适用于四类城市,前三类的城市范围都比较明确,只有“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网上遍寻不到具体的城市名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十四条规定,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
以三沙市为例,国务院官网可查询到国函〔2013〕20号文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十四条第二款,国务院确定,三沙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海南省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
笔者认为,通过上述两个文件,可以间接推定,三沙市即为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之一。对于自己的主要工作城市是否可按“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适用1500元的月扣除标准,小伙伴们可以照此进行间接查询。
2.除第1项所列四类城市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
市辖区户籍人口,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为准。
以北京市为例,户籍人口可在北京市统计局官网“北京统计年鉴”中查到,且按区、按年龄、按性别进行了分类统计,非常清晰。
一般统计口径认为,常住人口指实际经常居住在某地区半年以上的人口。户籍人口是指公民依照户口登记条例已在经常居住地的公安户籍管理机关登记为常住户口的人。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人口流动日益频繁,常住人口更能反映一个地区的人口状况。因此,笔者认为,考虑到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本就是针对城市化进程中人们减税降负而设计,那么是否以“常住人口”确定扣除标准更为合理?
对于主要工作城市所在地与租赁住房所在地不一致的,应适用的扣除标准按前者确定。
(三)扣除方式
1.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只能由一方扣除。
2.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不同,且各自在其主要工作城市都没有住房的,可以分别扣除。
(四)留存资料
住房租赁合同、协议等有关资料。这个你去你税局vx公众号有说明你可以去看下具体的操作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