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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3%,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按净利润的10%计提盈余公积。甲公司2019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于2020年3月20日完成。甲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于2020年4月20日经董事会批准对外报出。2020年1月1日至3月5日之间,公司财务负责人经检查发现部分交易或事项的会计处理如下:2019年12月1日,甲公司委托乙公司销售A商品1 000件,商品已全部移交乙公司,每件成本为500元,合同约定,乙公司应按每件不含增值税的固定价格600元对外销售,甲公司按每件30元

2020-05-29

您的问题老师解答(计算)中,请耐心等待

2020-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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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学用户_0

追问:你是什么问题,同学。你题材没发全, 是计算税还是要分录?

2020-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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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

回答:根据税法规定,甲公司增值税纳税义务在收到代销清单时产生。甲公司2019年对上述业务进行了如下会计处理(单位:万元) ①借:应收账款 60 贷:主营业务收入 60 ②借:主营业务成本 50 贷:库存商品 50 ③借:银行存款 25.92 销售费用 1.2 贷:应收账款 24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3.12 要求:(1)判断甲公司上述经济业务的会计处理是否正确,并判断该事项是否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说明原因。

2020-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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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

回答:(2)编制相关调整分录。

2020-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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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学用户_0

追问:你这不属于日后 调整事项, 你这是属于收到清单,这是新事项 ,你这处理没什么问题

2020-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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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

回答:好的 谢谢老师

2020-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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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学用户_0

追问:不客气,祝你学习愉快。

2020-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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