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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单位给员工缴纳的社保费,怎么做分录。
答:你好 计提社保(企业部分)
借:管理费用-社保或者销售费用-社保
贷:应付职工薪酬——社保
缴纳:借:应付职工薪酬——社保(企业部分)
其他应收款——社保(个人部分)
贷:银行存款或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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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老师,我们是从事煤炭行业,现在销售一批煤炭 1417.32吨 含税单价810 煤款公对公付款,款已收到。
请问账务处理这样可以吗
借:主营业务收入-金宸源商贸公司 641497.17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87294.63
贷 银行存款 黄河农村商业银行 758791.8"
答:可以进行账务处理:借:主营业务收入-金宸源商贸公司 641497.17,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87294.63;贷:银行存款 黄河农村商业银行 758791.8。
拓展知识:为了更好地处理账务问题,财会人员建议使用自动化财务系统或财务软件。这种解决方案可以有效地帮助机构提高业务流程的效率,节省财务处理的时间和费用,降低人工出错的风险,提升财务分析的精准性。例如,当需要计算税费时,只需使用税务软件即可根据税法规定计算出正确的税收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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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据背书转让常见的错误有哪些方面
答:你好
票据背书转让时,由背书人在票据背面签章、记载被背书人名称和背书日期。背书未记载日期的,视为在票据到期日前背书。从中可以看出,签章和背书人名称属绝对记载事项,日期为相对记载事项。但是在具体的业务经办中,时常出现背书人签章和记载错误的现象,造成背书不连续,影响票据的流通或持票人正常收款。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签章错误
(1)首先是单位签章错误。《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单位、银行在票据上的签章和单位在结算凭证上的签章,为该单位、银行的盖章加其法定代表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的签名或盖章。银行在受理票据时,时常出现有的单位加盖“营业用章”、“工程专用章”甚至“发票专用章”的现象。
(2)其次是银行签章错误。《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银行承兑商业汇票、办理商业汇票转贴现、再贴现时的签章,应为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使用的该银行汇票专用章加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经办人的签名或者签章。然而,有的误盖财务专用章,或者误盖单位公章,甚至业务公章。
(3)办理商业汇票贴现后,到期前贴现行通过寄委托收款函到承兑行收款,本应加盖结算专用章而误盖财务专用章或公章、业务公章的情况也时有发生。
2.被背书人记载错误
《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已背书转让的票据,背书应当连续。背书连续,是指票据第一次背书转让的背书人是票据上记载的收款人,前次背书转让的被背书人是后一次背书转让的背书人,依次前后衔接,最后一次背书转让的被背书人是票据的最后持票人。 背书记载错误有几种情况:
(1)一种是将被背书人名称写成了背书人名称,似乎是背书人自己对自己转让,另一种是被背书人简写过于简单。《办法》第十条明确规定:单位、个人和银行签发票据、填写结算凭证,应按照本办法和《正确填写票据和结算凭证的基本规定》记载,单位和银行的名称应当记载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银行在受理票据时,原则上要求单位填写单位全称,尤其是在商业票据贴现时。而单位却按自身主观臆断,随意填写单位简称或者单位在本地的习惯性简称。这些都造成了票据背书不连续。
(2)背书日期错误。从《办法》第二十九条可以看出,背书日期为任意记载事项,即可以记载,也可以不记载。但是,一些单位在记载背书日期时,出现了不合逻辑的情况。如后手背书人记载的背书日期在前手背书人的背书日期之前,出现明显的逻辑错误,造成背书不连续。
(3)粘单使用错误。《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票据凭证不能满足背书人记载事项的需要,可以加附粘单,粘附于票据凭证上。粘单上的第一记载人,应当在汇票和粘单的粘接处签章。时常出现不是粘单上的第一记载人签章,而是粘单上第一记载人的前手在签章,造成票据背书不连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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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蝶怎样删除二级科目
答:金蝶删除二级科目需要按以下步骤操作:
1.打开金蝶软件,在财务管理–科目维护中打开要删除的二级科目;
2.在“参照起始科目”中选择本科目的上级科目;
3.点击“科目属性维护”,然后点击“删除”;
4.系统提示是否真的要删除,确认后即可完成删除该二级科目。
一般来讲,为保证删除操作的准确性,在删除此前,最好检查一下此二级科目是否有任何未完成的业务操作(比如:在现金流量表中做过登记的支出,在资产负债表中的凭证,以及准备制作的报表等等),确保没有引起因删除二级科目而导致的业务误差。
例子:比如在完成2012年的财务报表和财务分析前曾经在科目维护中将其下属的科目“5510-主营业务成本-煤炭”删除,如果没有正确更正现金流量表,就会影响完整性和准确性,所以先删除之前一定要确保没有未完成的业务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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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建立销售与收款的内部会计控制
答:你好
销售与收款内部会计控制的要点如下:
(1)销售业务通常应包括接受订单、批准赊销、开具发货票、仓库发货、发运、确认销售与记录应收账款、催收货款等环节。销售业务的全过程不得由一个部门完全办理,相关部门之间应该相互牵制。
(2)销售部门收到客户的订货要求后,应该依据公司的一般授权(制度授权)与特别授权,及时决定是否接受订单。一般授权是指公司董事会或经理办公会议授权销售部门对销售金额一定范围内(如5000元以下)的常规业务自行决定是否同意客户赊销或折扣与折让的权力。特别授权是指针对非常规业务和超过一般授权限制的常规业务,销售部门不能自行决定而需特别报请经理办公会议或董事会决定是否同意客户赊销或折扣与折让的权力。
(3)对于没有受理的订单,销售部门应该向客户说明原因。对于接受的订单,销售部门应该填制销售单通知单,并要求顾客在收款部门办理款项结算手续。
(4)销售业务必须尽可能签订合同。对于重要的销售合同,应要求财务部参加会签。对非合同销售及门市销售要建立经常的检查制度。
(5)收款部门在收到货款或收到批准部门的赊销批准后,应填制内部发货票,内部发货票中的品名、数量、单价、金额以及付款方式,应与销售合同的内容一致,并经专人复核。
(6)仓储部门只有在收到经批准的发货单,并将发货单与客户的提货单核对无误后,才能进行发货。
(7)对于销售退回,销售部门必须及时查明原因;收到退回的货物必须办理入库手续;所有单证必须经有关负责人批准签字后才可办理销帐和退款手续。
(8)财务部门在确认收入、应收款项或货币资金等之前,应进行以下必要的检查:①销售收入的确认必须符合《企业会计制度》的要求。②与销售有关的原始凭证(如合同、销售单、发货票、货运文件等)是否齐全、是否合法。③相关凭证(如合同、销售单、发货票、货运文件等)的内容是否一致;如不一致,应查明原因。④是否有批准部门批准赊销或折扣与折让的书面文件或收款部门的收款凭据。⑤其他有关人员在单证上的签字是否齐全。⑥发票的折扣是否与合同、销售单的要求一致;销售数量、价格、加总合计、税金的计算等是否正确。
(9)财务部门应该定期编制应收账款、应收票据明细表和账龄分析表,并报送本单位销售部门核对与确认。
(10)财务部门应定期向赊购公司寄发应收账款对账单,并根据客户的回函定期与应收账款明细账相核对。如有差异,应交销售部门查明原因,及时处理。销售部门应将差异原因及处理结果报告财务部门。
回答:你这两分钱2019年账面有计吗 没有~~~~~~~~~~~~~~~~~~~~~~~~
2020-05-30追问:那你2019年就不用管他了,2020年营业外支出计入2分钱,2020年汇算 调增就行了
2020-05-30回答:那19年的所得税年报不用调增这两分钱吗?
2020-05-30回答:要不是汇算清缴风险提示,我都把这两分钱给忘了 那风险提醒咋处理啊?
2020-05-30追问:你只要2019年账面没有计入,你2019年所得税就没有这个风险,系统就是个提示,2020年你记账调增就行了
2020-05-30回答:那这个风险提示我只要选择无需申报处理,其他的什么都不用管可以吗?
2020-05-30追问:你好是的,其他2020年处理就行了
2020-0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