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非货币性资产投资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的区别
答:(一)递延的内容不同
1、企业递延的是所得
居民企业(以下简称企业)以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确认的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所得,可在不超过5年期限内,分期均匀计入相应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按规定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不超过5年期限”,是从确认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收入年度起不超过连续5个纳税年度的期间。首先要求5年的递延纳税期间要连续、中间不能中断;其次明确“年”指的是纳税年度。
2、个人递延的是税额
纳税人一次性缴税有困难的,可合理确定分期缴纳计划并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后,自发生上述应税行为之日起不超过5个公历年度内(含)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递延期限有区别
1、企业分期均匀计入所得
对确认的所得不超过5年期限内,也就是2年-5年内,分期均匀计入相应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
2、个人分期缴纳税款
对计算的税款在不超过5个公历年度内(含)分期缴纳。虽然也是2-5年内,但并没有要求分期均匀缴纳。
(三)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有细微区别
1、企业于投资协议生效并办理股权登记手续时
以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应于投资协议生效并办理股权登记手续时,确认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收入的实现。
关联企业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投资行为,投资协议生效后12个月内尚未完成股权变更登记手续的,于投资协议生效时,确认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收入的实现。
2、个人于非货币性资产转让、取得被投资企业股权时
个人以非货币性资产投资,应于非货币性资产转让、取得被投资企业股权时,确认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收入的实现。
(四)纳税地点不同
1、企业在所在地
在进行非货币性资产投资的企业所在地。
2、个人分情况确定
纳税人以不动产投资的,以不动产所在地税务机关为主管税务机关;纳税人以其持有的企业股权对外投资的,以该企业所在地税务机关为主管税务机关;纳税人以其他非货币资产投资的,以被投资企业所在地税务机关为主管税务机关。
(五)被投资企业的报告义务不同
1、企业所得税无规定
2、个人所得税被投资企业应报告
被投资企业也应将纳税人以非货币性资产投入本企业取得股权和分期缴税期间纳税人股权变动情况分别于相关事项发生后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
(六)递延期限内处置股权的要求不同
1、企业转让所取得股权的,应确认所得
企业在对外投资5年内转让上述股权或投资收回的,应停止执行递延纳税政策,并就递延期内尚未确认的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所得,在转让股权或投资收回当年的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时,一次性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在计算股权转让所得时,可按本通知第三条第一款规定将股权的计税基础一次调整到位。
企业在对外投资5年内注销的,应停止执行递延纳税政策,并就递延期内尚未确认的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所得,在注销当年的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时,一次性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2、个人所得税,现金优先纳税
个人在分期缴税期间转让其持有的上述全部或部分股权,并取得现金收入的,该现金收入应优先用于缴纳尚未缴清的税款。
纳税人在分期缴税期间转让股权的,应于转让股权之日的次月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七)递延的程序不同
1、企业自行申报
2、个人自行制定分期缴税计划并备案
纳税人需要在取得被投资企业股权的次月15日内自行制定分期缴税计划并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分期缴税备案手续;在分期缴税期间,纳税人的分期缴税计划需要进行变更调整的,应重新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备案手续。
(八)资料要求不同
1、企业
企业还应将下列资料留存备查,并单独准确核算税法与会计差异情况,包括股权投资合同或协议、对外投资的非货币性资产(明细)公允价值评估确认报告、非货币性资产(明细)计税基础的情况说明和被投资企业设立或变更的工商部门证明材料等资料。
2、个人
纳税人非货币性资产投资需要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应于取得被投资企业股权之日的次月15日内,自行制定缴税计划并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非货币性资产投资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备案表》、纳税人身份证明、投资协议、非货币性资产评估价格证明材料、能够证明非货币性资产原值及合理税费的相关资料。
纳税人按分期缴税计划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时,应提供已在主管税务机关备案的《非货币性资产投资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备案表》和本期之前各期已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完税凭证。
(九)同时符合多项政策的选择不同
1、企业可以选择
由于企业非货币性资产投资行为,可能同时符合116号文件规定、《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9号)以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企业重组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109号)相关规定,公告允许企业选择其中一项政策执行,但一经选择,不得改变。
2、个人无法选择
现行税收政策对个人并没有特殊性税务处理的规定,也没有划转的政策,因此没有其他政策可以选择
-
你好,企业收到个人去税务局开的劳务发票,代扣代缴个税应该怎么操作啊 开票金额是8316.83元、税额83.17元,合计8400元,是今年2月份开的
答:你好 ; 这个是 在自然人客户端里面 - 综合所得 ; 按照劳务报酬所得里面去报的;
-
今年印花税优惠政策?
答:印花税优惠政策每年可能会有所变动,具体政策需要参考当年的相关政策文件。以下是一些可能的优惠政策:
1. 对于购买首套住房的个人,可能会享受到印花税的减免。这是为了鼓励首次购房,帮助解决住房问题。
2. 对于某些特定的行业或者企业,如高新技术企业、小微企业等,可能会有印花税的优惠政策。这是为了鼓励创新和创业,促进经济发展。
3. 对于进行绿色、环保投资的企业,可能会有印花税的优惠政策。这是为了鼓励绿色发展,保护环境。
4. 对于在特定地区(如经济特区、贫困地区等)投资的企业,可能会有印花税的优惠政策。这是为了促进区域经济发展,缩小地区发展差距。
5. 对于进行重大投资项目的企业,可能会有印花税的优惠政策。这是为了鼓励大型投资,推动经济增长。
以上只是一些可能的优惠政策,具体政策需要参考当年的相关政策文件。同时,印花税的优惠政策可能会有一定的时间限制,过了这个时间限制,就不能享受到优惠政策了。因此,企业和个人在做决策时,需要充分了解和考虑这些因素。
-
老师你好,请问公司转让,受让方需要将出让方以前的凭证帐簿吗?利润表是否接着以前的做?
答:当然是接着做,在工商和税务方面,公司只是变更了股东和管理者,公司还是持续经营的,还是那个公司。严格来讲,以前的账簿还应该按会计法保留
-
税局征管系统票表比对返回信息:
当期申报的普通发票含税销售额合计0.00*1.03+0.00*1.03+0.00*1.05+0.00*1.03+38532.00+0.00+0.00+0.00+0.00+0.00+0.00+0.00元,当期开具或者申请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含税金额合计38532.00+232.53元。相差金额232.530000元
本期填写的适用3减1政策的本期发生额小于 开具的1%征收率增值税发票不含税金额23253.00的2%,请确认填写是否正确。
答:你好!你们说小规模纳税人?二季度开1%税率发票了吗?
回答:因为我们这是设备制造,成本都是分单台设备核算的,材料也是定制型的,相关的成本已结转主营业务成本,现进成本费用应进什么合适
2020-06-16追问:比如你这个进项,原来记到哪个科目里了?你现在转出也转到对应的那个科目里
2020-06-16回答:原来计入到生产成本—工程号,但是这个工程号成本已经结转到主营业务成本了
2020-06-16追问:借 主营业务成本贷进项转出
2020-0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