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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投资企业兼营生产性和非生产性业务如何享受税收优惠
答: 问:对于外商投资企业兼营生产性和非生产性业务如何适用税收优惠?
答:对外商投资企业兼营生产性和非生产性业务(以下简称兼营性外商投资企业)如何享受税收优惠政策问题,国家税务总局专门制定了《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兼营生产性和非生产性业务如何享受税收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4]209号),有关规定介绍如下:
政策规定:
(一)外商投资企业的营业执照所限定的经营范围无生产性业务的,无论其实际经营活动中生产性业务的比重多大,均不得作为生产性企业享受有关税收优惠政策。
(二)外商投资企业的营业执照所限定的经营范围兼有生产性业务和非生产性业务的,或者营业执照所限定的经营范围仅有生产性业务,但其实际也从事非生产性业务的,可按以下办法确定其所适用的税收优惠政策: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的从开始获利年度起计算的减免税期限内,兼营性外商投资企业可在其生产性经营收入超过全部业务收入50%的年度,提出申请,经主管的税务机关核准后,享受该年度相应的减、免税待遇;其在生产性经营收入未超过全部业务收入50%的年度,不得享受该年度相应的减、免税优惠待遇。
2.设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和国务院规定的减低税率征税地区的兼营性外商投资企业,应从生产性经营收入首次超过全部业务收入的50%的年度起,开始享受有关减低税率征税的优惠政策。
执行中应注意的问题:
(一)对营业执照所限定的经营范围无生产性业务的外商投资企业,无论什么情况,均不能享受生产性企业有关税收优惠政策。
(二)对营业执照所限定的经营范围为生产性业务的外商投资企业,只有当其生产性经营收入超过全部业务收入50%的年度,报经批准后,才能享受该年度相应的减、免税待遇。
(三)设在减低税率征税地区的兼营性外商投资企业,只有从其生产性经营收入首次超过全部业务收入的50%的年度起,才能开始享受有关减低税率征税的优惠政策。
(四)开始获利年度是指企业开始生产经营后,第一个获得利润的纳税年度。企业开办初期有亏损的,可以依照税法的规定逐年结转弥补,以弥补后有利润的纳税年度为开始获利年度。税法规定的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的期限,应从企业开始获利年度起连续计算,不得因中间发生亏损而推延。
(五)生产性业务是指企业从事的下列业务活动:
1.机械制造、电子工业;
2.能源工业(不含开采石油、天然气);
3.冶金、化学、建材工业;
4.轻工、纺织、包装工业;
5.医疗器械、制药工业;
6.农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和水利业;
7.建筑业;
8.交通运输业(不含客运);
9.直接为生产服务的科技开发(开发的科技成果能够直接构成产品的制造技术或直接构成产品生产流程的管理技术)、地质普查(地质普查的数据结果可直接用于各类资源的开发利用),以及为这些技术或开发利用资源提供的信息咨询、计算机软件开发、产业信息咨询(不包括为各类企业提供的会计、审计、法律、资产评估、市场信息、中介等服务业务以及属于上述限定的技术开发或开发利用资源以外的计算机软件开发)和生产设备、精密仪器维修服务业(不包括车辆、电器、计算机监视系统和普通仪器、仪表的维修);
10.从事建筑、安装、装配工程设计和为工程项目提供劳务(包括咨询劳务),咨询劳务包括对工程建设或企业现有生产技术的改革、生产经营管理的改进和技术选择以及对企业现有生产设备或产品,在改进或提高性能、效率、质量等方面提供技术协助或技术指导;
11.从事饲养、养殖(包括水产品养殖)、种植业(包括种植花卉)、饲养禽畜、犬、猫等动物;
12.从事生产技术的科学研究和开发;
13.用自有的运输工具和储存设备,直接为客户提供仓储、运输服务;
14.从事搬家、搬运的业务,但不包括从事函件物品(特快)传递的业务;
15.专门从事为开发土地、建筑房屋而进行平整土地的业务;
16.从事人防工程的建筑、改造投资的业务;
17.从事开采项目的业务。
(六)下列业务不得视为生产性业务:
1.从事室内外装修、装潢或室内设施的安装调试;
2.从事广告、名片、图画等制作业务和书刊发行;
3.从事食品加工制作,主要是用于自设餐厅或铺面销售;
4.从事农用电器维修和生活器具修理;
5.专门从事购进商品进行简单组装、分装、包装、清洗、挑选、整理后销售,未改变原商品的形态、性能、成分的业务;
6.从事购进各类饮料、食品进行灌装、分装、包装后销售的业务,包括专门提供此类灌装、分装、包装服务的业务;
7.从事电梯、电扶梯安装的业务;
8.对粗装建筑物、构筑物进行地面、表面铺装、门窗等设施安装的业务;
9.从事进出口商品品质、规格、数量、重量、包装、价格等的委托检验、鉴定、认证等的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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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公司对外投资 (国内的公司和项目) 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需要选什么吗?
答:我看您公司打算要做什么,根据业务选择营业范围。没有统一的规定,必须选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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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和乙共同成立了一家公司A,实缴注册资金100万,股权比例为70%-30%。丙现在决定投资A公司1000万,占A公司20%的股权。
请问在增资扩股后,A公司的注册资金是多少?其中丙的实缴注册资金是多少?"
答:这个问题很容易,在增资扩股后,A公司的注册资金为1,200万,其中丙的实缴注册资金为24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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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好,大型企业和中小微企业如何区分?
答:http://www.shui5.cn/article/a1/50146.html 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
(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五、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
六、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
七、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
八、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修订情况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
九、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
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国家统计局2003年颁布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国经贸中小企[2003]143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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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是租房的,但我发现帐上三年了一直没有房租,三年的房租必须要代开发票,不开房租发票行吗?
答:不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纳税人出租房屋,应当按规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经开发票后,纳税人应当履行税款抵扣义务,不能有效开具发票,就无法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最终导致免税或者减税的收益损失。因此,三年的房租不论多少,都应该开发票。
拓展知识:发票是指单位或者个人按照中国法律规定,在完成商业交易后,双方发出的经监管机关批准的、具备法律效力的税务票据。发票是收付税款的主要记录凭证,也是企业计算税金及税收优惠的重要依据。发票准确性直接影响着企业计算税费和纳税税收优惠的准确性,也是改善财政收支结构的有力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