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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9月某企业发生公益性捐赠支出8万元,非专利技术转让损失20万元,补缴税款交纳滞纳金3万元,不考虑其他因素,该企业2018年9月应记入“营业外支出”科目的金额是()万元。
答:记入“营业外支出”科目的金额=8+3=11
非专利技术转让损失20万元记入资产处置收益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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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企业用收款凭证直接入财务费用可以在所得税前扣除吗
答:您好,您指的是具体什么费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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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货计价法之个别计价法和加权平均法如何应运
答:根据新企业会计准则要求企业应当采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或者个别计价法确定发出存货的实际成本。
下面我们就逐一来了解。
一、发出存货的方法:
1、个别计价法,是指逐一辨认各批发出存货和期末存货所属的购进批别或生产批别,分别按其购入或生产时所确定的单位成本计算各批发出存货和期末存货的成本。
对于不能替代使用的存货,以及为特定项目专门购入或制造的存货,一般应当采用个别计价法确定发出存货的成本。
简单来说采用个别计价法的存货一般都是辨识度很高、独一无二,比如宝石、名画等等。
需要指出的是在三种方法中,个别计价法确定的存货成本最为准确。
2、加权平均法包括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移动加权平均法两种。
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是指以当月全部进货数量加上月初存货数量作为权数,去除当月全部进货成本加上月初存货成本,计算出存货的加权平均单位成本,以此为基础计算当月发出存货的成本和期末存货的成本。
需要提醒的是一般在定期盘存制(实地盘存制)下运用。
移动加权平均法,是指以每次进货的成本加上原有库存存货的成本,除以每次进货数量加上原有库存存货的数量,据以计算加权平均单位成本,作为在下次进货前计算各次发出存货成本的依据。
需要提醒的是一般在永续盘存制(账面盘存制)下运用。
3、先进先出法,是指以先购入的存货应先发出(销售或耗用)这样一种存货实物流转假设为前提,对发出存货进行计价。
由于假设先购入先发出,因此销货成本反映了期初存货的销货成本加上之后最早购入或生产的商品价值;期末存货反映了最近购买或生产的商品价格,近似重置成本。
这里需要提醒的是先进先出法并不是说最早的存货先卖出,其销货成本只与成本核算相关,与实际产品的实物流转无关。注意先购入先发出是以假设为前提的。
先进先出法有其缺点,在价格上升时(通胀情况下),由于期末存货反映近期商品价格,会导致期末存货高估,而利润表中的销货成本会被低估,这样导致利润高估,多交所得税,在价格下降时正好相反。这也是很多企业操纵利润的一种方法
二、期末存货的计量
根据《新企业会计准则》规定,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
当存货成本低于可变现净值时,存货按成本计量;当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时,存货按可变现净值计量,同时按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可转回)。
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价值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需要注意的是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应当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企业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应当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例1:某公司2019年1月31日库存甲产品的账面价值为100万元,数量为10000个。据市场调查,甲产品的市场销售价格为90元/个,同时可能发生销售费用及相关税费共计为7万元,则甲产品的可变现净值?要不要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可变现净值=10000*90-70000=83万,根据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原则,资产负债日的存货金额为83万,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7万。
例2:某公司2019年1月31日库存甲产品的账面价值为100万元,数量为10000个。据市场调查,甲产品的市场销售价格为110元/个,同时可能发生销售费用及相关税费共计为7万元,则甲产品的可变现净值?要不要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可变现净值=10000*110-70000=103万,根据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原则,资产负债日的存货金额为100万(存货账面价值低于可变现净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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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结果不服可以上诉吗
答:你好,对仲裁结果不服的,不可以起诉,不可以上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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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跨区域涉税申报,如果今天没做的话,明天就是2月1号了,可以做吗,是在合同有效期前做掉核销吗
答:你好,工程款等一般在次月申报期内预缴
你这个是什么跨区申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