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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尾财务预算的三大误区
答: 误区一:费用考核等于预算控制
“不管预算管理的形式如何,深入许多企业的内部,你就会发现预算管理效率很低,到了会计那里,都是既成事实的东西,你说那‘茅台酒’不该喝,我已经喝完了,你怎么管?你就是管上天,酒已经下肚,不能再变回钱来。你发现管理使不上劲儿,为什么?问题的关键是事后,既成事实的被动管理。”温兆文对一些企业的预算管理直摇头。
企业预算指标如何真正起到目标导向作用,以减少抢指标、讨价还价的行为,是管理层非常挠头的事情,**屯河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计划财务部沈丽萍部长认为: “大多数人认为,对管理费用实施预算管理的主要目的就是通过预算控制费用,使费用支出不超过预算,很多企业都规定了管理费用超支或节约的奖惩办法。可是在全面预算管理实施过程中存在不少问题和误区,重点不在于企业有无预算管理制度,正确的做法是采用零基管理的方法,进行预算考核时,应首先看其中管理活动是否按质完成,重在预算管理是否有效实施和落实。预算指标定在什么位置,预算编报单位基本上心中有数,但由于信息的不对称,管理层往往无法合理确定比较可行的方案。”
误区二:层层签字即有效预算
“我在一家企业看到,报销一笔20元钱的出租费,从报销单递出去,到钱拿到手,需要一个半月,结果你看到报销单上有十一个人签字,我们对这十一个签字人进行走访,问他们为什么签字?我发现,第一个签字的人,对这笔费用是否应该报销还能有明确判断,越往后,越没有判断依据,但是又不能不签字,所以看到前面人签字,自己也就签字,官儿越大,越不知道自己在签啥,只是字,越签越漂亮。”温兆文谈了自己的亲身感受。
一位通讯业的项目负责人对全程管理很是排斥:“全年的目标和指标都有了,还管我干什么?承包要落到实处,事后过过目就可以啦,全面预算管理就是全面否定过程管理。”
在发达国家,CPA一般都在会计师事务所做事,企业很少雇佣他们,因为他们不擅长进行“过程算账”,企业会大量雇用“管理会计师”,如何为企业算好预算这笔账,是每一个管理会计所不能逃避的问题。国内的管理会计怎样看待预算。为何老板、会计、员工都很累?“预算控制成了一些企业内部低效率的预算游戏,怎样合理控制,是一个很大的学问,你是在企业建立一个官僚机构,还是一个充满活力、高效有序的运营机构?”温兆文说。
误区三:数据裁判替代企业文化
为公司理财的会计们为什么也走不出预算的误区?这些管理会计的现状如何?“2006北京总会计师协会推动管理会计发展”的论坛上公布的调查显示:
职业兴趣最低。1000多个会计接受调查,98%不愿意在下辈子继续做会计;
职业创新最少。180名会计接受《团队角色》测试,“创新”栏中得分最低;
工作负荷最重。加班加点最多的是财务人员,245人接受调查,95%的财务人员,每周加班20小时以上,节假日加班更多,基本上没有加班费;
职业贡献认同最小。78%的财务人员在为公司做出突出贡献时不喜欢张扬,财务人员普遍存在“只干不说,默默无闻”。80%的企业老板不知道财务人员有什么贡献;
与企业发展差距最大。企业在发展壮大,别的系统都在改变,财务系统的变化最小,67%公司老板认为财务人员学习提高不够;
会计改行最多。记账算账的机械重复性很强,容易让人失去工作兴趣,由于中国企业财务还没有从“算账型”向“管理型”转变,工作挑战性很低,价值小,改行男性居多。
预算会计需要改变的是,从为“国家”算账转成为“管理”算账;从报告“结果”转为报告“过程”;从“裁判员”转为“运动员”。这些需要管理会计加快顺应职业转型,放开思路,乐于创新,更重要的是让每个员工与企业融为一体。
那么预算管理的痛在哪里?病根在于公司各部门缺乏沟通,各自为政,预算指标定在什么位置,预算编报单位基本上心中有数,但由于信息不对称,管理层往往无法合理确定比较可行的方案。要想让预算管理发挥应有的作用,如何不掉链子?这就需要上下、左右各级、各部门的沟通,有效沟通不可轻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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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技术企业有什么税收优惠?
答:一、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享受这项优惠时要注意以下几点:
(一)居民企业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同时又处于“两免三减半”、“五免五减半”等定期减免税优惠过渡期的,该居民企业的所得税适用税率可以选择依照过渡期适用税率并适用减半征税至期满,或者选择适用高新技术企业的15%税率,但不能享受15%税率的减半征税。
(二)居民企业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同时又符合软件生产企业和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定期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条件的,该居民企业的所得税适用税率可以选择适用高新技术企业的15%税率,也可以选择依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税,但不能享受15%税率的减半征税。
(三)居民企业享受农、林、牧、渔业项目所得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优惠的,公共基础设施二免三年半的,环保、节能节水项目三免三减半的,技术转让所得免征或减半征收的,只能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
(四)不能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叠加享受,但可以选择放弃享受15%税率的优惠(保留高新技术企业资格),选择享受小型微利企业减计所得额征收优惠。
例1:A公司是高新技术企业,2019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为50万元,该企业同时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如果A公司选择适用高新技术企业15%的税率,应纳企业所得税(50×15%)=7.5万元,但如果选择适用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按照2019年的新政策,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税率为20%,税负为5%,那么该企业应纳企业所得税为50×25%×20%=2.5万元。很显然,A公司选择适用小型微利企业优惠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更少。
(五)高新技术企业查补税款可以适用15%税率,但是如果经税务机关检查,发现企业不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规定条件的,会提请认定机构复核,复核后确认不符合认定条件的,由认定机构取消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并通知税务机关追缴不符合认定条件年度起已享受的税收优惠。
(六)高新企业取得境外所得可以享受15%税率优惠。
例2:某高新技术企业2017年在境外某国的分公司实现税前所得1000万元,并已在该国缴纳100万元的所得税。在2017年度的汇算清缴中,这家境外分公司的所得如何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呢?
该企业境内、境外所得都是可以按照15%的优惠税率在境内缴纳企业所得税。假设这笔境外所得不需要作纳税调整,那么应纳税所得额为:1000×15%=150(万元),可以抵免境外已经缴纳的100万元,应当补税150-100=50(万元)。
二、技术转让所得企业所得税减免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四)项所称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是指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例3:B高新技术企业2017年纳税调整后所得2000万元,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700万元,假定没有其他调整事项。计算B企业2017年应纳企业所得税。
(2000-700)×15%+(700-500)×50%×25%=220(万元)
三、延长亏损结转年限
根据《关于延长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亏损结转年限的通知》(财税〔2018〕76号)第一条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起,当年具备高新技术企业或科技型中小企业资格(以下统称资格)的企业,其具备资格年度之前5个年度发生的尚未弥补完的亏损,准予结转以后年度弥补,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10年。
享受这项优惠要注意以下几点:
(一)不能混淆具备资格年度与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注明的有效期所属年度
高新技术企业按照其取得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注明的有效期所属年度,确定其具备资格的年度。
例4:C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注明发证日期是2018年9月17日,有效期是2018.9.17-2021.9.17,请问该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有效期是几年?具备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年度是哪几年?
解: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有效期是三年:2018.9-2021.9,企业从2018年9月认定通过就开始享受高新技术企业优惠,到2021年9月资格期满,在通过重新认定前,企业所得税暂按15%的税率预缴,在2021年底前未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应按规定补缴相应期间的税款,而具备资格年度按照其取得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注明的有效期所属年度确定,一共是四个年度:2018年,2019年,2020年,2021年。
(二)具备资格年度之前5年亏损结转弥补年限
例5:一家企业,2018年具备资格,2013年亏损300万元,2014年亏损200万元,2015年亏损100万元,2016年所得为0,2017年所得200万元,2018年所得50万元。
按照规定,无论该企业在2013年至2017年期间是否具备资格,2013年亏损300万元,用2017年所得200万元、2018年所得50万元弥补后,如果2019年至2023年有所得仍可继续弥补;2014年企业亏损200万元,依次用2019年至2024年所得弥补;2015年企业亏损100万元,依次用2019年至2025年所得弥补。
例6:接上例,该企业2019年起不具备资格,2019年亏损100万元。其之前2013年至2015年尚未弥补完的亏损的最长结转年限为10年并不受影响。如果该企业在2024年之前任一年度重新具备资格,按照规定,2019年亏损100万元准予向以后10年结转弥补,即准予依次用2020年至2029年所得弥补。如果到2024年还不具备资格,按照规定,2019年亏损100万元只准予向以后5年结转弥补,即依次用2020年至2024年所得弥补,尚未弥补完的亏损,不允许用2025年至2029年所得弥补。
四、研发费加计扣除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提高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通知》(财税〔2018〕99号)规定,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
例7:D企业在2017年1月通过研发形成无形资产,计税基础为100万元,摊销年限为10年。计算2018年可税前摊销的金额是多少?
2018年D企业可税前摊销10万×1.75=17.5万元。
五、固定资产加速折旧
根据《关于设备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4号)第一条规定,企业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进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那么对于设备、器具单位价值超过500万元,以及房屋和建筑物是否能享受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呢?分类归纳如下:
企业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进的固定资产:
(一)设备、器具单价不超过500万元,可一次性扣除。
(二)设备、器具单价超过500万元:
1.对生物药品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仪器仪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6个行业的企业2014年1月1日后新购进的固定资产;对轻工、纺织、机械、汽车等四个领域重点行业的企业2015年1月1日后新购进的固定资产,可由企业选择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以下简称六大行业、四个领域)
2.其他行业:如专门用于研发,可采用缩短折旧年限或加速折旧的方法,对于不是专门用于研发的固定资产,不能享受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
(三)房屋建筑物,如果是六大行业、四个领域的新购进的房屋建筑物,不论是否超过500万,可以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其他的房屋建筑物不能够享受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
注:本文所称加速折旧政策包括加速折旧方法(双倍余额递减法或年数总和法),缩短折旧年限和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简称一次性扣除)三种。
六、个人所得税分期缴纳
根据《关于将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有关税收试点政策推广到全国范围实施的通知》(财税〔2015〕116号)规定,自2016年1月1日起,全国范围内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以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资本公积向个人股东转增股本时,个人股东一次缴纳个人所得税确有困难的,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制定分期缴税计划,在不超过5个公历年度内(含)分期缴纳,个人股东获得转增的股本,应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适用20%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该文件还规定,自2016年1月1日起,全国范围内的高新技术企业转化科技成果,给予本企业相关技术人员的股权奖励,个人一次缴纳税款有困难的,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制定分期缴税计划,在不超过5个公历年度内(含)分期缴纳,个人获得股权奖励时,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
除了上述六项优惠外,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还是一个难得的国家级的资质认证,更加容易得到社会和政府的认可,有利于企业的外部市场的开拓,提高企业品牌影响力。此外,地方政府也可能会有相应的奖励和出台地方税种优惠政策。比如2019年1月9日,青岛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下发了《关于贯彻执行省政府<关于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的通知>的通知》(青财税〔2019〕1号)规定,2019年1月1日以后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自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注明的发证时间所在年度起,按现行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的50%计算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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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张属于原始凭证吗?
答:你好,没有看到你的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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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好,公司釆购了一组电机价值2万元,还有一些安装调试辅材0.3万元,以及安装费0.7万元,请问发票可以直接开成电机3万元吗
答:不可以,发票应根据实际情况开具,电机发票金额应为2万元,安装调试辅材发票金额为0.3万元,安装费发票金额为0.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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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税务Ukey忘记清卡了怎么办
答:当税务Ukey忘记清卡时,应及时向所属税务机关、税务Ukey发行机构报告,并提交申请表格。如果税务Ukey忘记清卡之前没有进行操作,一般情况可以通过更换Ukey重新办理。如果税务Ukey忘记清卡之前已经操作过一次,则需要重新提交本次清卡之前的操作记录进行核实。此外,为了避免税务Ukey忘记清卡,建议在每次操作完成后及时清卡,以免影响后续的操作。例如,当企业结束某一项税务业务时,应当及时清卡税务Ukey,以免出现忘记清卡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