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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公司破产重组管理人账务怎么处理 具体怎么做账 重整期间和确定破产后会计账务处理一样吗
答:你好
你好,破产重整期间,会计期间是原公司延续记账,管理人单独开账清算,原公司债务由管理人管理清算入账
一、破产的确认和计量
1.破产企业被法院宣告破产的,应当按照破产资产清算净值对破产宣告日的资产进行初始确认计量;按照破产债务清偿价值对破产宣告日的负债进行初始确认计量;相关差额直接计入清算净值。
2.破产企业在破产清算期间的资产,应当按照破产资产清算净值进行后续计量,负债按照破产债务清偿价值进行后续计量。破产企业应当按照破产报表日的破产资产清算净值和破产债务清偿价值,对资产和负债的账面价值分别进行调整,差额计入清算损益。
3.破产清算期间发生资产处置的,破产企业应当终止确认相关被处置资产,并将处置所得金额与被处置资产的账面价值的差额扣除直接相关的处置费用后,计入清算损益。
4.破产清算期间发生债务清偿的,破产企业应当按照偿付金额,终止确认相应部分的负债。在偿付义务完全解除时,破产企业应当终止确认该负债的剩余账面价值,同时确认清算损益。
5.破产清算期间发生各项费用、取得各项收益应当直接计入清算损益。
6.在破产清算期间,破产企业按照税法规定需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应当计算所得税费用,并将其计入清算损益。所得税费用应当仅反映破产企业当期应交的所得税。
7.破产企业因盘盈、追回等方式在破产清算期间取得的资产,应当按照取得时的破产资产清算净值进行初始确认计量,初始确认计量的账面价值与取得该资产的成本之间存在差额的,该差额应当计入清算损益。
8.破产企业在破产清算期间新承担的债务,应当按照破产债务清偿价值进行初始确认计量,并计入清算损益。
二、清算科目
企业进入清算阶段后,原经营期间用的损益类科目,如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营业外收支等都不用了,固定资产处置也不再通过因定资产清理科目了,其他资产负债类科目与经营期间一样。损益类增设清算费用和清算损益两个科目。
1.清算费用:用于专门核算企业清算期间的各项费用成本。
其内容包括:清算机构成员的工资报酬、公告费用、咨询费用和办公费用、诉讼费用及清算过程中必须支付的其他的清算费用。这些费用从现有财产中优先支付。“清算费用”账户借方登记清算期间的各项清算费用;清算结束时,将其全部发生额从该账户的贷方转入清算损益的借方,本账户无余额。
2.清算损益:属损益类账户,专门核算企业清算期间所实现的各项收益和损失。
“清算损益”账户的贷方反映企业的清算收益,其内容包括清算中发生的财产盘盈、财产重估收益、财产变现的收益和无法偿还的债务等;该账户的借方反映企业的清算损失,其内容包括清算发生的财产盘亏,包括损失财产、变现损失和无法收回的债权;期末余额可能在贷方也可能在借方,再将余额转入未分配利润账户。清算结束时,该账户无余额。
三、账务处理
【例】:企业清算时有应收账款30万元,收回25万元,有5万已不能收回。有办公设备账面价值3万元,作价1万元卖掉,支付欠员工工资3 000元。
借:银行存款 250 000
清算损益 50 000
贷:应收账款 300 000
借:银行存款 10 000
清算损益 20 200
贷:固定资产 3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00
注:固定资产损失应进行专项申报扣除。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00
贷:银行存款 200
借:清算费用 3 000
贷:银行存款 3 000
借:清算损益 3 000
贷:清算费用 3 000
最后结余银行存款256 800元,清算损益-70 500元,无所得,不要交清算所得税。
股东分配剩余财产256 800元,扣除累积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部分后,与初始出资额比较,确定财产转让所得或损失。
注销清算后应报送《企业清算所得税申报表》、《资产处置损益明细表》、《负债清偿损益明细表》和《剩余财产计算和分配明细表》。
股东分配剩余财产,若是法人股东,减除相当于盈余和未分,再扣除股权计税基础后确认财产转让所得或损失,并入应纳税所得额征企业所得税。自然人股东扣除股权计税基础后,全部应该征收个人所得税,包括相当于盈余和未分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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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分录里面股本怎么得来的?200万股就是200万金额吗?
答:分录中的股本一般是按照每股发行价格计算出来的,所以200万股不一定就是200万元金额,要根据该公司股票的实际发行价格来计算。此外,股本分录还可以反映一定时期内公司股票发行和回购的事件,以及公司股份调整的情况,以及发行股票的报酬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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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楼用于研发,折旧费能否作为研发费加计扣除?
答:办公楼用于研发,折旧费可以作为研发费加计扣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企业进行研发活动的成本,包括研发投入的直接费用和直接支出的折旧费用,均可以作为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例如,某制药企业投入10000元购置办公楼用于研发,折旧费为800元,该企业可以将办公楼的折旧费用作为研发费加计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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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物业账务处理时,需要按业主姓名建档建账吗?
答:这个不一定的 自己能区分清楚 哪个收了 哪个没收 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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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员工一次性领取购房补贴五万元,应该怎么发放,需要扣税吗
答:同学。
住房补贴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养老保险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7]144号)文件对改革制度涉及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养老保险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作了如下规定:
1、企业和个人按照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提取并向指定金融机构实际缴付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基本养老保险金,不计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超过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缴付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基本养老保险金,应将其超过部分并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
2、个人领取原提存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基本养老保险金时,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
3、企业以现金形式发给个人的住房补贴、医疗补助费,应全额计入领取人的当期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但对外籍个人以实报实销形式取得的住房补贴,仍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4]020号)的规定,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住房补贴的发放形式有三种:一次性住房补贴、基本补贴加一次性补贴和按月补贴等三种形式。
1、一次性补贴方式,主要针对无房的老职工,在职工购房时一次性发放。
2、基本补贴加一次性补贴方式,按一般职工住房面积标准,逐步发放基本补贴,各级干部与一般职工因住房补贴面积标准之差形成的差额,在购房时一次性发放。
3、按月补贴方式,主要针对新职工,在住房补贴发放年限内,按月计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