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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6月买的叉车固定资产,什么时候开始折旧呢
答:6月买的叉车固定资产开始折旧的时间,取决于固定资产开始使用的时间。如果叉车固定资产6月份就开始使用,那么就从6月份就可以开始进行折旧了;但是,如果叉车固定资产6月份还没有开始使用,那么就要等到叉车开始使用之后才能开始计提折旧。
折旧是把一件固定资产的价值纳入企业成本中,通过税收优惠政策来减少企业的税负,减轻企业的财务负担,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折旧方法是把固定资产的金额除以该资产的经济使用寿命,从而确定折旧率,然后以每月的等额方式把资产的金额逐月折算,从而形成折旧的费用。
折旧方法具有确定性,不随市场上任何变化而变化,因此,在确定以后,折旧费用可以在一定的时期内得到精确的计算,并且可以按照月份分割折旧支出,使企业的财务计划更加安全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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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请问下,北京交环保税,应那税额公式里,具体适用税额是什么意思呀?
答:你好,参考一下。
环境保护税法将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确定为纳税人,将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固体废物和噪声四类污染物列为征税对象。
一、应税大气污染物问题
环境保护税法第八条规定,应税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的污染当量数,以该污染物的排放量除以该污染物的污染当量值计算。每种应税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的具体污染当量值,依照本法所附《应税污染物和当量值表》执行。
第九条第一款规定,每一排放口或者没有排放口的应税大气污染物,按照污染当量数从大到小排序,对前三项污染物征收环境保护税。
第十一条第(一)项规定,应税大气污染物的应纳税额为污染当量数乘以具体适用税额。
计算方式:应税大气污染物的应纳税额=污染当量数(前三项)×具体适用税额
应税大气污染物污染当量数=该污染物排放量/该污染物的污染当量值
案例1:某企业2018年1月向大气直接排放二氧化硫、氟化物各10千克,一氧化碳、氯化氢各100千克。甘肃省大气污染物适用税额为1.2元/每污染当量。这家企业只有一个排放口,计算该企业1月大气污染物应缴纳的环境保护税。0.95、0.87、16.7、10.75分别为相应污染物的污染当量值(单位:千克)。
第一步,计算各污染物的污染当量数(单位:千克)
二氧化硫:10/0.95=10.53
氟化物:10/0.87=11.49
一氧化碳:100/16.7=5.99
氯化氢:100/10.75=9.3
第二步,按污染物的污染当量数排序
氟化物(11.49)>二氧化硫(10.53)>氯化氢(9.3)>一氧化碳(5.99 )
第三步,计算应纳税额(单位:元)
氟化物:11.49×1.2=13.79
二氧化硫:10.53×1.2=12.63
氯化氢:9.3×1.2=11.16
二、应税水污染物问题
环境保护税法第九条第二款规定,每一排放口的应税水污染物,按照本法所附《应税污染物和当量值表》,区分第一类水污染物和其他类水污染物,按照污染当量数从大到小排序,对第一类水污染物按照前五项征收环境保护税,对其他类水污染物按照前三项征收环境保护税。
第十一条第(二)项规定,应税水污染物的应纳税额为污染当量数乘以具体适用税额。
计算方式:应税水污染物的应纳税额=污染当量数(第一类前五项、其他类前三项)×具体适用税额
应税水污染物污染当量数=该污染物排放量/该污染物的污染当量值
案例2:某企业2018年1月向水体直接排放第一类水污染物总汞、总镉、总铬、总砷、总铅、总银各10千克。排放第二类水污染物悬浮物(SS)、总有机碳(TOC)、挥发酚、氨氮各10千克。甘肃省水污染物适用税额为1.4元/每污染当量。计算该企业1月水污染物应缴纳的环境保护税。0.0005、0.005、0.04、0.02、0.025、0.02分别为第一类水污染物的污染当量值;4、0.49、0.08、0.8分别为第二类水污染物的污染当量值(单位:千克)。
第一步,计算第一类水污染物的污染当量数(单位:千克)
总汞:10/0.0005=20000
总镉:10/0.005=2000
总铬:10/0.04=250
总砷:10/0.02=500
总铅:10/0.025=400
总银:10/0.02=500
第二步,对第一类水污染物污染当量数排序
总汞(20000)>总镉(2000)>总砷(500)=总银(500)>总铅(400)>总铬(250)
第三步,计算第一类水污染物应纳税额(单位:元)
总汞:20000×1.4=28000
总镉:2000×1.4=2800
总砷:500×1.4=700
总银:500×1.4=700
总铅:400×1.4=560
第四步,计算第二类水污染物的污染当量数(单位:千克)
悬浮物(SS):10/4=2.5
总有机碳(TOC):10/0.49=20.41
挥发酚:10/0.08=125
氨氮:10/0.8=12.5
第五步,对第二类水污染物污染当量数排序
挥发酚(125)>总有机碳(20.41)>氨氮(12.5)>悬浮物(2.5)
第六步,计算第二类水污染物应纳税额(单位:元)
挥发酚:125×1.4=175
总有机碳:20.41×1.4=28.57
氨氮:12.5×1.4=17.5
三、应税固体废物问题
环境保护税法第四条第(二)项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在符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标准的设施、场所贮存或者处置固体废物的,不缴纳相应污染物的环境保护税。
第十一条第(三)项规定,应税固体废物的应纳税额为固体废物排放量乘以具体适用税额。
第十二条第(四)项规定,纳税人综合利用的固体废物,符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标准的,暂予免征环境保护税。
计算方式:应税固体废物应纳税额=【产生量-综合利用量(免征)-贮存或者处置量(不属于直接向环境排放污染物)】×具体适用税额
案例3:某企业2018年1月产生尾矿1000吨,其中综合利用的尾矿300吨(符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标准),在符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标准的设施贮存200吨,计算该企业1月尾矿应缴纳的环境保护税。尾矿适用税额为15元/吨。
应纳环境保护税:(1000-300-200)×15=7500(元)
四、应税噪声问题
环境保护税法第十一条第(四)项规定,应税噪声按照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的分贝数确定。
环境保护税税目税额表规定,一个单位有不同地点作业场所的应分别计算,合并计征;同一单位边界多噪声超标按最高处声级计算;沿边界长度超过100米有两处以上噪声超标,按两处计算;声源一个月内超标不足15天的,减半计算。
计算方式:应税噪声应纳税额=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的分贝数对应的具体适用税额
案例4:某企业2018年1月在甲、乙两地作业均存在夜间噪声超标。甲作业场地一个单位边界上有两处噪声超标,分别为超标1-3分贝、超标7-9分贝,超标天数为16天;乙作业场地沿边界长度110米,有两处噪声超标,分别为超标1-3分贝、超标7-9分贝,超标天数为14天。计算该企业1月噪声污染应缴纳的环境保护税。工业噪声超标1-3分贝适用税额为350元/月,超标7-9分贝适用税额为1400元/月。
甲作业场地应纳环境保护税:1400(元)
乙作业场地应纳环境保护税:(350%2B1400)/2=87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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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贸企业的出口退税怎么算?,出口78940美元汇率,6.5309 进项发票有554928元,13个点税率
答:外贸企业的出口退税的计算方法是:出口金额×汇率÷(1+税率)×税率=应退税额。例如:假设某外贸企业出口产品78940美元,汇率为6.5309,进项发票有554928元,税率为13%,则计算公式为:78940×6.5309÷(1+13%)×13%=72491.9元,即该外贸企业需要退税72491.9元。
拓展知识:根据国家规定,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的期限是从税务机关核定出口退税额开始的30个自然日内,需要申请退税的企业必须在上述期限内,向税务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如果超出了30个自然日,税务机关就不再受理出口退税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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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我请教个问题,我公司是做矿用防爆开关的,本次增加新产品花费检验费用45万,这次费用我应该怎么做账处理
答:你好 这个是计入成本去核算的 借长期待摊费用贷银行存款 。借主营业务成本贷长期待摊费用 分摊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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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报销餐费,如何做账只有一张银行回单?若有报销单又该如何做账
答:如果只有银行回单,那么可以先根据银行回单上的金额和明细登记员工的报销费用,并做好相应的支出记录。若有报销单,则可以根据报销单上的明细和金额进行登记,并核对银行回单金额是否一致,以确保报销记录的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