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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专用发票丢失怎么处理

2020-09-03

你好,增值税专用发票丢失如何处理 情况一:快递公司丢失 因为目前快递丢失,快递公司可能不承担责任的,则需要由销售方和购买方双方协商,看哪一方去处理相关事宜。 A、协商是销售方承担责任的:需要销售方先在报纸上刊登“遗失声明”,然后携带:丢失情况说明书(加盖公司公章)、登报报纸、记账联复印件(加盖公章)、至主管国税局接受处罚,然后税局开具《已报税证明单》,销售方需把税局开具《已报税证明单》、记账联复印件给购货方作为抵扣凭证。 B、协商是购买方承担责任的:需要购买方先在报纸上刊登“遗失声明”,然后至主管国税接受处罚,然后把写好的丢失情况说明书给销售方,销售方携带:购买方登报报纸、丢失说明书、记账联复印件至主管税务局开具《已报税证明单》,然后销售方把《已报税证明单》和记账联复印件给购买方认证抵扣。 情况二:销售方丢失 丢失发票联和抵扣联 销售方首先先在报纸上刊登“遗失声明”然后携带自己写好的丢失情况说明书(加盖公章)、记账联复印件(加盖公章)去税局接受罚款,同时开具《已报税证明单》,销售方然后把税局开具《已报税证明单》、记账联复印件给购货方作为抵扣凭证。 丢失发票联 购买方以抵扣联作为记账凭证,抵扣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丢失抵扣联 购买方用发票联认证,复印件留存备查 情况三:购买方丢失 丢失发票联和抵扣联 税务上:首先购买方先在报纸上刊登“遗失声明”,然后去税务局接受罚款,然后受票方写一份丢失发票情况说明书(加盖公章)然后把说明书交给销售方,再由销售方携带购买方写好的丢失情况说明书(加盖购买方公章)、记账联复印件(加盖销售方公章)开具《已报税证明单》 财务上:丢失前已认证,凭借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主管税务机关开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或《丢失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丢失前未认证,凭借销售方提供记账联复印件认证,记账联复印件及《已报税证明单》作为抵扣凭证,销售方需把税局开具《已报税证明单》、记账联复印件给购货方作为抵扣凭证。 丢失发票联 抵扣联作为记账凭证,抵扣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丢失抵扣联 丢失前已认证,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丢失前未认证,用发票联认证,复印件留存备查。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化增值税发票领用和使用程序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19号)第三条

2020-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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