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手房转让中受让人与受赠人如何纳税
2020-10-26
一、流转税 无论是受让人还是受赠人,均不属于流转税的征税范围,不用缴纳增值税及土地增值税。 二、个人所得税 受让人,并没有征收个人所得税的例外规定,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受赠人,根据财税〔2009〕78号文件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执行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9〕121号)的规定,不予征税的4种情形与上述赠与人的规定基本相同。对4种免税情形外的受赠人,因无偿受赠房屋取得的受赠所得,按照“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具体应纳税所得额为:房地产赠与合同上标明的赠与房屋价值减除赠与过程中受赠人支付的相关税费后的余额。 对受赠后再行转让该房屋时的税务处理,自2009年5月25日起,以其转让受赠房屋的收入减除原捐赠人取得该房屋的实际购置成本以及赠与和转让过程中受赠人支付的相关税费后的余额作为计税依据。 三、印花税 印花税的处理与“转让人和赠与人”相同。(相关链接:二手房转让中转让人、赠与人如何纳税) 四、契税 受让人,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37号)规定,对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的,契税税率暂统一下调到1%.首次购房证明由住房所在地县(区)住房建设主管部门出具。受赠人,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房地产交易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税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44号)规定,对于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行为,应对受赠人全额征收契税。
2020-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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