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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人员交接工作时注意这几点,避免发生财务纠纷

2020-12-02

你好 比如一、交接前准备工作 1.已经受理的经济业务尚未填制会计凭证的应当填制完毕。 2.尚未登记的账目应当登记完毕,结出余额,并在最后- -笔余额后加盖经办人印章。 3.整理好应该移交的各项资料,对未了事项和遗留问题要写出书面说明材料。 4.编制移交清册,列明应该移交的会计资料与物品等。 二、专人负责监交 1.一般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会计机构负责人或会计主管人员监交。 2.会计机构负责人办理交接手续时,由单位负责人进行监交。 三、交接后的有关事宜 1.会计工作交接完毕后,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在移交清册上签名或盖章,并应在移交清册上注明:单位名称,交接日期,交接双方和监交人的职务、姓名,移交清册页数以及需要说明的问题和意见等。 2.接管人员应继续使用移交前的账簿,不得擅自另立账簿,以保证会计记录前后衔接,内容完整。 3.移交清册一般应填制一式三份,交接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一份。 四、交接时注意事项 1.交接表要写清楚,看交接表上的内容与事实是否相符。 2.发票要看仔细,发票本数与事实相符,企业帐要与银行帐相符,要清点仓库.固定资产也要盘点。 3.有时间的话,单位往来帐要核对。 4.查看税务申报情况,申报表,企业所得税年报表。

2020-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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