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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在债务筹资中,租赁筹资是不最快的
答:租赁筹资是一种债务筹资方式,其原理是将雇主(租赁公司)的资产进行出租,将出租的资产改造成为长期的租金,由出租人向租赁方支付租金。一般来说,租赁筹资的速度不太快,因为租赁方必须首先审查所租赁物的质量,以及出租人拥有该物的合法性,这可能需要一定的时间。此外,租赁方还需要考虑租金的支付情况,以及租赁期的终止。另外,租赁公司的抵押要求也会影响租赁筹资的速度。
拓展知识:租赁筹资是指租赁公司向租赁方提供一种融资方式,即租赁方把拥有的资产出租给租赁公司,租赁公司把获得的租金转换成资本,并用于融资。例如,一家公司想要拥有一台数控加工中心,但又没有足够资金购买,就可以通过租赁筹资的方式来实现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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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购成品时直接:
借:库存商品
其他应收款-出口退税
贷:应付账款
收到退税款,再冲其他应收款-出口退税,直接这样做是否可以,相当于省掉了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和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这样是否可以?
答:不合理
和你申报不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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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您好!请问日常开销的如:车辆保养、油耗、通行费、快递费之类的成本费用类普通发票,有发票但是没有合同,需要交纳印花税吗?
答: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的规定,发票及类似发票必须具备以下条件,才需要交纳印花税:1.出票人(单位)必须有税务登记证;2.发票上必须有出票人(单位)的全称及税务登记号,内容应注明交易双方实际发生的金额;3.有合同的,应当在发票上注明合同号或者备案号;4.发票上应当注明有关商品的货物名称、规格、数量、单价、金额等信息。因此,发票有无合同无关,开具发票是否需要缴纳印花税,要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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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老师我们在三亚的这个酒店可以享受海南自由贸易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吗
答:你好 符合政策就可以
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
海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
为支持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现就有关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通知如下:
一、对注册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并实质性运营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本条所称鼓励类产业企业,是指以海南自由贸易港鼓励类产业目录中规定的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且其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60%以上的企业。所称实质性运营,是指企业的实际管理机构设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并对企业生产经营、人员、账务、财产等实施实质性全面管理和控制。对不符合实质性运营的企业,不得享受优惠。 海南自由贸易港鼓励类产业目录包括《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19年版)》和海南自由贸易港新增鼓励类产业目录。上述目录在本通知执行期限内修订的,自修订版实施之日起按新版本执行。 对总机构设在海南自由贸易港的符合条件的企业,仅就其设在海南自由贸易港的总机构和分支机构的所得,适用15%税率;对总机构设在海南自由贸易港以外的企业,仅就其设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内的符合条件的分支机构的所得,适用15%税率。具体征管办法按照税务总局有关规定执行。
二、对在海南自由贸易港设立的旅游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企业新增境外直接投资取得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本条所称新增境外直接投资所得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从境外新设分支机构取得的营业利润;或从持股比例超过20%(含)的境外子公司分回的,与新增境外直接投资相对应的股息所得。
(二)被投资国(地区)的企业所得税法定税率不低于5%。 本条所称旅游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按照海南自由贸易港鼓励类产业目录执行。
三、对在海南自由贸易港设立的企业,新购置(含自建、自行开发)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含)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和摊销;新购置(含自建、自行开发)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单位价值超过500万元的,可以缩短折旧、摊销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摊销的方法。
本条所称固定资产,是指除房屋、建筑物以外的固定资产。
四、本通知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至2024年12月31日。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0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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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促进收费搞活动购买的大米清油计入什么科目
答:应该归入“原材料”科目,活动购买的原材料用“费用”科目记账,发票应当认定已入账,应确认发票内容及金额,将发票号码和金额记入账本中,以便后续检查和核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