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生产企业进料加工核销如何操作
答:核销具体流程如下:
一、企业将2016年已在海关办理结案的进料加工手册录入《进料加工业务免抵退税核销申报表》,操作路径为【进料向导】-【向导第一步 进料加工数据采集】--【免抵退核销申报录入】;
二、进行【向导第二步 生成进料加工数据】-【生成进料加工数据】。
(如果企业不确定2016年哪些手册已经结案,可到税局拷取2016年度海关结案手册电子信息,将反馈信息读入退税申报系统,进行税务机关反馈信息处理,可查询到2016年度海关已经结案的手册信息,查询路径为【进料向导】-【向导第五步 反馈加工反馈查询】-【手(账)册核销信息查询】与【核销报关单明细查询】。)
三、将生成的进料加工数据通过网上发送或带到税局退税部门进行申报,拷取反馈数据。
四、将反馈数据通过【进料向导】-【向导第四步 进料加工反馈接收】-【税务机关反馈信息读入】读入退税申报系统,并进行【撤销进料加工数据】的操作。
五、进入【进料向导】-【向导第一步 进料加工数据采集】--【实际分配率反馈确认】界面,将反馈的各个手册的进出口总值与企业进出口实际发生情况进行比对,比对无误在“企业确认意见”一栏确认意见相符“XF”;比对有误确认意见不符“BF”,并在【已核销进口报关单调整录入】和【已核销出口报关单调整录入】里录入不符的数据。重新生成进料加工电子数据。
六、将重新生成的进料加工数据及相关报表资料正式申报提交至税局退税相关部门。
(一)核销手册确认意见全部为相符“XF”的企业提供:
1、进料加工电子数据;
2、《进料加工业务免抵退税核销申报表》;
3、《进料加工手(账)册实际分配率反馈表》(需加盖公章并由法人签字)。
以上资料审核通过后拷取反馈数据,必须将反馈数据通过【进料向导】-【向导第四步 进料加工反馈接收】-【税务机关反馈信息读入】读入申报系统后再进行下个月的退税申报。
(二)核销手册确认意见有不符“BF”的企业提供:
1、进料加工电子数据;
2、《进料加工业务免抵退税核销申报表》;
3、《已核销手册海关数据调整报告表(进口报关单)》;
4、《已核销手册海关数据调整报告表(出口报关单)》;
5、该手册海关结案通知书复印件;
6、报关单比对结果;
7、进口及出口报关单复印件(可从电子口岸打印收汇核销联)。
8、《进料加工手(账)册实际分配率反馈表》(需加盖公章并由法人签字)。
以上资料审核通过后拷取反馈数据,必须将反馈数据通过【进料向导】-【向导第四步 进料加工反馈接收】-【税务机关反馈信息读入】读入申报系统后,再进行下个月的退税申报。
温馨提示:
1、企业提供的所有纸质资料均需加盖公章。
2、企业提供的所有纸质资料以税局具体要求为准。
-
施工企业所得税预缴问题
答:你好,季度根据利润总额计算预交所得税
应纳税额=利润总额本年累计*适用税率—以前季度预缴税额
-
继承房产再出售,购房时间怎样确定
答:问:继承房产再出售,购房时间怎样确定?
答:个人将通过受赠、继承、离婚财产分割等非购买形式取得的住房对外销售的行为,也适用《通知》的有关规定。其购房时间按发生受赠、继承、离婚财产分割行为前的购房时间确定,其购房价格按发生受赠、继承、离婚财产分割行为前的购房原价确定。个人需持其通过受赠、继承、离婚财产分割等非购买形式取得住房的合法、有效法律证明文书,到地方税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
您好!请问一下,我公司和另一家公司以我公司名义一起采购一批成品油,增值税进项专票开给我公司,油品回来后两家公司平分,然后我公司对另一家公司平开一半的增值税专票,这么做有纳税风险吗? 供应商是一家大型央企,我公司已具备采购资质,另一公司没有入围,然后对一次性采购数量也有要求,我公司消化不了,故两家公司合伙拿货后再平分
答:你好; 你们涉及转售成品油; 你们是开不了的;除非你有 成品油专门 开票模块的
-
其他应付款和其他应收款是否可以对冲?
答:是的,其他应付款和其他应收款是可以对冲的。对冲是指在会计上,将两项收入或支出的金额互相抵消,以便减少或消除它们的影响。对冲的金额不会被纳入最终财务报表中,也不会被计入净利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