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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润表如何编制
答:编制步骤:
1、根据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登记总帐及明细账,并进行账账核对、账实核对及账证核对。
2、保证所有会计业务均入账的前提下,编制试算平衡表,检察会计账户的正确性,为编制会计报表作准备。
3、依据试算平衡表损益类账户的发生额,结合有关明细账户的发生额,计算并填列利润表的各项目。
4、检验利润表的完整性及正确性,包括表头部分的填制是否齐全、各项目的填列是否正确、各种利润的计算是否正确。
5、有关人员签字盖章。
利润表编制原理
利润表编制的原理是收入-费用=利润的会计平衡公式和收入与费用的配比原则。
在生产经营中企业不断地发生各种费用支出,同时取得各种收入,收入减去费用,剩余的部分就是企业的盈利。取得的收入和发生的相关费用的对比情况就是企业的经营成果。如果企业经营不当,发生的生产经营费用超过取得的收入,企业就发生了亏损;反之企业就能取得一定的利润。会计部门应定期(一般按月份)核算企业的经营成果,并将核算结果编制成报表,这就形成了利润表。
利润编制的方法
计算利润时,企业应以收入为起点,计算出当期的利润总额和净利润额。其利润总额和净利润额的形成的计算步骤为:
(1)以主营业务收入减去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计算主营业务利润,目的是考核企业主营业务的获利能力。
主营业务利润=主营业务净收入-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其中:
主营业务净收入=主营业务收入-销售退回-销售折让、折扣
上述公式的特点是: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与主营业务直接有关,先从主营业务净收入中直接扣除,计算出主营业务利润。
(2)从主营业务利润和其他业务利润中减去管理费用、营业费用和财务费用,计算出企业的营业利润,目的是考核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获利能力。
营业利润=主营业务利润%2B其他业务利润-管理费用-营业费用-财务费用
上述公式的特点是:主营业务利润和其他业务利润减去管理费用、营业费用和财务费用后,得出的营业利润近似净利的概念。公式中,将管理费用、营业费用和财务费用作为营业利润的扣减项目,意味着不仅主营业务应负担管理费用、营业费用和财务费用,其他业务也应负担管理费用、营业费用和财务费用。
(3)在营业利润的基础上,加上投资净收益、补贴收入、营业外收支净额,计算出当期利润总额,目的是考核企业的综合获利能力。
利润总额=营业利润%2B投资净收益%2B营业外收支净额%2B补贴收入
其中,
投资净收益=投资收益-投资损失
营业外收支净额=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
(4)在利润总额的基础上,减去所得税,计算出当期净利润额,目的是考核企业最终获利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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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你好,麻烦问一下,之前公司利润都是负数,所以从未交过企业所得税,但是这一季度有利润显示需要交企业所得税,我想问一下,今年的利润需要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吗?所得税需要交吗?
答:老师:是的,根据国家税务法律规定,不论今年是盈余还是亏损,公司都需要按照当年实际利润交纳企业所得税。例如,如果去年亏损,今年盈余,则需要按照今年实际收入交纳企业所得税,并补足以前的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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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挂账会有什么影响?存在什么风险
答:你好;长期挂账; 可能会稽查到 涉税的处理的; 比如借款或者预收账款 可能做利息部分报税 和 收入报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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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请问如果买车上公户,抵扣税款后折旧卖给私人需要缴纳增值税吗?例如36.5万的车,5年后卖给私人,成交价15万元,需要补交那些税种,税额大概多少呢,谢谢
答:你好,如果你们单位是一般纳税人的话,增值税13%
附加6%,印花税万分之三减半,所得税根据利润,这个是小型微利企业的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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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增值税清算时,公共配套设施费如何处理
答:《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87号)第四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建造的与清算项目配套的居委会和派出所用房、会所、停车场(库)、物业管理场所、变电站、热力站、水厂、文体场馆、幼儿园、托儿所、医院、学校、邮电通讯等公共设施,按以下原则处理:
1.建成后产权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其成本、费用可以扣除;
2.建成后无偿移交给政府、公用事业单位用于非营利性社会公共事业的,其成本、费用可以扣除;
3.建成后有偿转让的,应计算收入,并准予扣除成本、费用。
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 》的通知》(国税发[2009]31号),对贵公司开发项目中的公共配套设施费的处理提出如下建议:
(一) 人防工程的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空法》规定,人防工程产权属于国家,使用权、收益权归投资人所有,人防工程建成后,应当由人防办验收,产权归国建所有,其成本应当分摊到有关开发产品的可售面积当中,由可售面积承担。为提高其利用率,物业出租时,取得的租金收入应当缴纳营业税、房产税、企业所得税等。
(二) 有产权车库的处理
有产权的车库应当作为独立的成本核算对象核算其成本,出售时应当单独计算收入,土地增值税清算时应当作为独立的房产类别进行清算,不属于普通标准住宅,按其他类房产计算缴纳土地增值税。
(三) 无产权地下车库的处理
无产权车位包括两种:一种是人防车位,一种是非人防无产权车位。实务中开发商对无产权车位可能采取变相销售的方式,例如有的开发商与业主签订一次性车位转让使用权合同,或者是与业主签订车位租赁合同,租期为二十年,二十年之后的使用权赠送等方式变相销售车位。对该种变相销售的地下车位取得的收入是否作为土地增值税清算的收入?由于国家没有明确的规定,实务中态度分成截然不同的两种,一种是根据《关于印发<营业税税目注释(试行稿)>的通知》(国税发[1993]149号)规定:以转让有限产权或永久使用权方式销售建筑物,视同销售建筑物,将无产权地下车位的变相销售收入确认为土地增值税清算收入,同时允许成本扣除,例如青岛、天津、湖北、浙江;一种是形式重于实质,将无产权地下车位的变相销售收入不确认为土地增值税清算收入,同时不允许成本扣除,例如济宁、辽宁、**等。
(四) 物业管理用房、业主共有会所的处理
物业管理用房、业主共有的会所,属于非营利的长和产权属于全体业主的房产,开发成本作为“公共配套设施费”分配计入有关开发产品成本,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可以扣除。
(五) 幼儿园的处理
开发项目中建造的幼儿园已经移交地方教育部门,属于简称后无偿移交给政府、公用事业单位用于非营利社会公共事业的设施,开发成本作为“公共配套设施费” 分配计入有关开发产品成本,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可以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