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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老师,自己开的电商店铺,一件代发销售,以收取服务费形式结算给供货商货款,合规吗? 那供货商不给我们开货品发票也是可以的是吗?
答:您好,这个是可以的,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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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负债表货币资金的发生额在贷方 是要减去嘛?
答:资产负债表中货币资金应在贷方减去,因为货币资金是用来支付公司的债务和购买资产的,这样货币资金的余额能反映出公司之前购买资产所花费的资金。比如,一家制造业公司为了扩大生产规模,决定采购大批机器设备,此时货币资金就会减少,机器设备将出现在资产负债表的贷方,而货币资金将出现在贷方,从而反映出购买资产所用的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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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请问一下我公司员工行政人员负责餐票的事情,当时也是老板安排他做的这个事情,所以我是财务才没有掺和这个事情,现在查出来行政贪污餐票款6万左右,老板说财务也有连带责任,合理吗?老师
答:老板说财务也有连带责任,在法律上是不合理的。因为餐票款的发放由行政人员负责,财务只是负责记录和统计,财务没有参与餐票的发放,也没有给予行政人员相关的指示,因此财务不应该承担连带责任。
拓展知识:企业在管理过程中,需要分工协作,每个部门和岗位都要有明确的职责和权限,每个部门的负责人要确保员工在职责范围内遵守法律,做好工作,以免因部门之间的混乱而造成企业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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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贸企业丢失已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联和抵扣联,如何申报出口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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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贸企业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办理出口退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22号)规定:“二、外贸企业办理出口退税提供经税务机关审核允许纳税人抵扣其进项税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分别按以下对应要求申报并提供相应资料:
(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第二十八条规定的允许抵扣的丢失抵扣联的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1.外贸企业丢失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联和抵扣联的,在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相符后,可凭增值税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向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申报出口退税。
2.外贸企业丢失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的,在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相符后,可凭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向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申报出口退税。”
对于出口企业提出的出口退(免)税延期申请,主管税务机关的核准期限是什么?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逾期未申报的出口退(免)税可延期申报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44号)的规定,“二、对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12号)第二条第(十八)项规定和按本公告第一条规定提出的出口退(免)税延期申请,由负责审批出口退(免)税的国税机关负责核准,核准工作应自主管国税机关受理企业申请之日起的20个工作日内完成,核准结果由主管国税机关告知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应采取措施,密切监控出口退(免)税延期申请的核准情况,并抽查部分出口退(免)税延期申请的核准结果。
三、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出口货物劳务及服务,哪些情形下可以提出延期申报申请?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逾期未申报的出口退(免)税可延期申报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44号)的规定,“一、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出口货物劳务及服务的出口退(免)税,由于以下原因未收齐单证,无法在规定期限内申报,且未提出延期申请的,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可在2015年7月31日前提供举证材料,向主管国税机关提出延期申请,经审批出口退(免)税的国税机关核准后,可延期申报。
(一)自然灾害、社会突发事件等不可抗力因素;
(二)出口退(免)税申报凭证被盗、抢,或者因邮寄丢失、误递;
(三)有关司法、行政机关在办理业务或者检查中,扣押出口退(免)税申报凭证;
(四)买卖双方因经济纠纷,未能按时取得出口退(免)税申报凭证;
(五)由于企业办税人员伤亡、突发危重疾病或者擅自离职,未能办理交接手续,导致不能按期提供出口退(免)税申报凭证;
(六)由于企业向海关提出修改出口货物报关单申请,在退(免)税期限截止之日海关未完成修改,导致不能按期提供出口货物报关单;
(七)有关政府部门在出口退(免)税申报期限截止之日后才出具出口退(免)税申报所需凭证资料。
……
三、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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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购买的酒水做什么分录呢
答:首先你需要确定购买的酒水资产是否为长期资产,如果是长期资产,可以将其记入固定资产,如果是短期资产,可以将其记入营业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