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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你好,新成立的公司,这个月第一次申报工资薪金,公司就2个老板,一个员工,老板还有其他工作单位发工资,新成立的公司给老板做工资吗?做多少合适?工资多少会对以后有什么影响?
答:新成立的公司可以给老板发工资,但是需要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考虑。如果老板没有从公司获取任何财务收益,那么给老板发工资就不太合理,因为老板本身就没有为公司做任何贡献。但是,如果老板能够为公司做出贡献,比如在公司的经营、管理、营销等方面有所帮助,那么可以考虑给老板发放一定的工资。具体的金额可以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和老板的实际贡献确定,但是一般来说不宜过高,以免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
在申报工资薪金时,需要考虑到企业所得税的缴纳,而且工资太高也会增加企业的负担,从而影响企业的财务状况和发展。因此,新成立的公司在给老板发放工资时,需要适当考虑,以保证公司的正常发展。
举个例子,一个有三个股东的小型公司,其中一位股东每月从公司获取1000元的工资,另外两位股东每月从其他工作单位获取工资,而且没有为公司做出实质性的贡献,此时股东们可以适当考虑,不要给这两位股东发放太多的工资,以保证公司的正常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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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贸企业工会经费做管理费用还是销售费用
答:商贸企业工会经费主要用于维护企业成员的劳动关系,加强员工的维权意识,提高企业的合规管理水平等方面的应用。一般情况下,企业将会把所有工会经费都用作管理费用,来实现对组织及其成员管理工作的有效支持和补充。由于不同企业特殊性,有些企业可能会将工会经费用作销售费用,用于更好地实现销售活动的推动和关系管理,以提高市场营销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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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九种行为涉嫌偷逃营业税
答:纳税人在生产经营当中,经常会出现涉嫌偷逃营业税的问题,现将经常出现的九种行为归纳如下,供大家参考:
第一种情况是将取得的应税收入直接冲减期间费用(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或用期间费用直接冲减应税收入,从而减少营业收入,偷逃营业税。如:①房产租赁收入不列收入,而是直接冲减管理费用,从而偷逃营业税及房产税;对外借款取得的利息收入不列收入,而是直接冲减财务费用,从而偷逃营业税。
第二种情况是将营业收入转作其他收入(如其他业务收入、营业外收入),从而偷逃营业税。如:有些企业将随同价款收取的价外费用(如手续费、滞纳金等)列作其他业务收入或营业外收入,不计缴营业税。
第三种情况是将应税收入挂在往来帐上,不计缴营业税。如:①有些企业将随同价款收取的代收代付款项、代垫款项等不记入营业收入帐户,而是直接挂在往来帐上(如应付款、其他应付款等),从而偷逃营业税;有些施工企业取得预收工程款后不结转收入,而是把工程收入和工程成本长期挂在往来帐上,从而偷逃营业税;将转让土地或建筑物取得的收入长期挂在往来帐上,并巧立名目,以联营、合作等名义掩盖其真实转让、出售的行为,从而偷逃营业税。
第四种情况是少记营业收入,偷逃营业税。如:①有些施工企业实行包工不包料方式承包工程,未将建设单位拨入的材料记入工程结算收入,只将建设单位拨入的工程款记入工程结算收入,从而少计营业税;安装企业把安装设备的产值视为安装工程总价值的组成部分,却只就收取的人工费用计税,少计提设备价值部分的营业税。
第五种情况是巧立名目隐瞒营业收入,偷逃营业税。如:建筑安装企业承包工程后再将工程转包,其工程差额部分以管理费用或其他名目入帐,不申报缴纳营业税。同时,对转包工程也不履行扣缴税款的义务。
第六种情况是对应税收入不及时申报纳税。如:建筑安装企业采用按工程进度收款或分期收款方式收取的工程款,不申报纳税,而是沿用一次性结算工程的方法,在工程竣工结算后,才申报缴纳营业税。
第七种情况是分解收入,把全部或部分应税收入直接冲减有关资产,从而不计或者少计收入,偷逃营业税。如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时,将全部或部分收入直接冲减无形资产或固定资产,从而不计或少计收入,不缴或少缴营业税。
第八种情况是对应税收入不申报纳税。如:企业销售已列入固定资产的不动产时,按现行会计制度规定,将取得的价款收入记入固定资产清理帐户的贷方,不直接反映收入,因此,有些企业便将此项收入隐瞒,不申报纳税。
第九种情况是以房换地或以地换房不计收入,从而逃避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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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最新的固定资产折旧新政的问题,请教
答: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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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是房地产企业,在2016年4月与施工方签了建筑合同,但一直没有开工,一直到2020年才办的施工证,该项目是老项目还是新项目
答:这个可以申请成为老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