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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是足浴店刚开业,要不要统计固定资产
答:是的,你应该统计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就是指投入使用并能够在一定期限内为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提供经常性服务的各种实物资产及其相关的费用支出。它包括土地、建筑、房屋、机器设备、运输工具、办公设备、工具和用具等。统计固定资产可以了解企业当期和前期的资产状况,也可以评估企业的资产投资效益。此外,统计固定资产还有助于企业计算经营成本和收益,以及制定调整未来投资计划。拓展知识:对于拥有多个收益体的企业,采用投资回报率(ROI)来衡量它们的固定资产的投资效果是有必要的。ROI反映了实际投资收回比率,可以显示企业资产投资是否具有良好的效益,以决定将来有价值的投资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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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请教个问题,如果公司申请了科研专款,在公司财务税务这些上有什么注意事项影响这些,你知道么?
答:你好!这个首先要咨询下税务局,看是不是属于企业所得税的应税收入,其次,在会计上,要看是不是需要分摊,是不是转款专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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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是选择折旧的会计年限比政策规定的时间长要调整吗
答:可以,对应的折旧要根据会计年限调整,并且仍要符合政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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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原因出口退(免)税申报可延期,如何理解
答:为深入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持续优化出口退税服务,切实解决纳税人的问题,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逾期未申报的出口退(免)税可延期申报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44号),自2015年6月11日起施行。
文件规定,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由于特殊原因未收齐出口退(免)税申报单证,无法在规定期限内申报退(免)税,又没有向主管国税机关提出延期申请的,可在2015年7月31日前提供举证材料,向主管国税机关提出延期申请,经审批出口退(免)税的国税机关核准后,可延期申报退(免)税。那么,特殊原因可包括哪些情形呢?
特殊原因是指:
1.自然灾害、社会突发事件等不可抗力因素;
2.出口退(免)税申报凭证被盗、抢,或者因邮寄丢失、误递;
3.有关司法、行政机关在办理业务或者检查中,扣押出口退(免)税申报凭证;
4.买卖双方因经济纠纷,未能按时取得出口退(免)税申报凭证;
5.由于企业办税人员伤亡、突发危重疾病或者擅自离职,未能办理交接手续,导致不能按期提供出口退(免)税申报凭证;
6.由于企业向海关提出修改出口货物报关单申请,在退(免)税期限截止之日海关未完成修改,导致不能按期提供出口货物报关单;
7.有关政府部门在出口退(免)税申报期限截止之日后才出具出口退(免)税申报所需凭证资料。
上述文件规定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12号)第二条第(十八)项规定更有利于纳税人申报退(免)税。
原文件规定:“(十八)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发生的真实出口货物劳务,由于以下原因造成在规定期限内未收齐单证无法申报出口退(免)税的,应在退(免)税申报期限截止之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举证材料,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逐级上报省级国家税务局批准后,可进行出口退(免)税申报。本项规定从2011年1月1日起执行。”所涉及的原因包括:1.自然灾害、社会突发事件等不可抗力因素;2.出口退(免)税申报凭证被盗、抢,或者因邮寄丢失、误递;3.有关司法、行政机关在办理业务或者检查中,扣押出口退(免)税申报凭证;4.买卖双方因经济纠纷,未能按时取得出口退(免)税申报凭证;5.由于企业办税人员伤亡、突发危重疾病或者擅自离职,未能办理交接手续,导致不能按期提供出口退(免)税申报凭证;6.由于企业向海关提出修改出口货物报关单申请,在退(免)税期限截止之日海关未完成修改,导致不能按期提供出口货物报关单;7.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两个文件有什么区别呢?
其一、“延期申请”。“在规定期限内未收齐单证无法申报出口退(免)税的,应在退(免)税申报期限截止之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修改为“未收齐出口退(免)税申报单证,无法在规定期限内申报退(免)税,又没有向主管国税机关提出延期申请的,可在2015年7月31日前提供举证材料,向主管国税机关提出延期申请”,并且特殊原因增加了“有关政府部门在出口退(免)税申报期限截止之日后才出具出口退(免)税申报所需凭证资料”的情形。
其二、“简政放权”,把出口退(免)税延期申请核准事项,由省国税局下放至具有出口退(免)税审批权限的国税局,并规定核准工作应自受理企业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同时,为做好“放管结合”,还规定省国税局要采取措施,密切监控延期申请的核准情况,并要对已核准的结果进行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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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宿舍楼发生的费用如何入科目
答:你好,
借 管理费用-福利费
贷应付职工薪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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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 银行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