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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奖销售的税务处理怎么做
答:“有奖销售”是消费者在购买某种产品后,商家向其提供赢得奖品的机会,而奖品由商家提供。一般奖品是购进的商品,但也可能是自售商品。比如:商场或超市做活动,购买方顾客在消费达到一定金额后,可以凭购物小票参加抽奖,奖品多为实物,比如风扇、微波炉、雨伞、锅碗瓢盆等等。
在这个抽奖的行为中,顾客获得奖品具有一定的偶然性。顾客的购买行为是获得奖品的前提,但是还是需要有一定运气,也就是说购买行为与奖品并非有必要的关联性。因此,这就使得抽奖行为与企业在市场推广中无偿赠送礼品给客户行为在原理上是一致的。
一、增值税处理:
这种方式下,增值税需要做“视同销售”处理。视同销售货物行为而无销售额者,其销售额按照下列顺序确定:
(1)按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2)按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3)按组成计税价格确定。组成计税价格的公式为: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2B成本利润率),属于应征消费税的货物,其组成计税价格中应加计消费税额。
购进奖品的销售额可按照购进价格计算,因为这个价格即是市场价格。由于已经视同销售,因此,其进项税可以进行抵扣。
自售商品作为奖品的,其销售额应按同期的销售价格确定,如果未曾出售过,即可用“组成计税价格”确定销售额。
二、企业所得税处理:
销售企业提供给购买方奖品的行为,属于《关于企业处置资产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28号)中规定的“企业将资产用于市场推广或销售的情形”,奖品所有权属已发生改变而不属于内部处置资产,应按规定视同销售确定收入。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80号的规定,应按照被移送奖品的公允价值确定销售收入。
这种促销属于企业正常的营业活动,这类支出是产生和增加销售的前提,可以在所得税前扣除。所以这种“视同销售”并不会增加“应纳税所得额”。
个人所得税的处理: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促销展业赠送礼品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0号)第二条规定:“企业向个人赠送礼品,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取得该项所得的个人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税款由赠送礼品的企业代扣代缴:企业对累积消费达到一定额度的顾客,给予额外抽奖机会,个人的获奖所得,按照“偶然所得”项目,全额适用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依据上述规定,企业在提供奖品给中奖购买方时,负有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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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你好,对于缴纳社保的公司来说,每月计提工资时,要不要把个人缴纳的也计提了
答:答:对于缴纳社保的公司来说,每月计提工资时,根据社会保险费实施条例要求,应该说要将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计提。目的在于在企业不能及时缴纳个人社保费用时,企业可以把费用计入成本,以偿还个人社保费用。计提工资同时计提社保费有利于企业保障员工社保权益。计提社保费时,需要根据当地有关规定执行,一般包括个人缴纳社保征收项目及缴纳标准。同时,企业还需要向政府部门递交六项表格,以证明企业已将个人社保费计入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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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初级会计考试会不会不考
答:2023年的初级会计职级考试的时间安排为:1月5号公布教材,2月7日-8日报名,4月12日前准考证打印,5月13日-17日考试,6月16日前公布成绩,领取时间以各地公告为准。因此,初级会计职级考试将于2023年5月13日-5月17日举行。拓展知识:参加初级会计职级考试应提前做好准备,包括掌握考试大纲的教材,梳理所学知识,提高口头表达及应答能力,熟练掌握考试规则和考试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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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我们公司主营的不是人力资源,如果和某个公司签的是人力资源合同的话,这样的收入要入主营业务收入还是其他业务收入
答:具体要看具体情况,如果公司是主要营业的收入来源的话,应该纳入主营业务收入,其他如咨询、培训等类似的活动,应该纳入其他业务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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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批材料,采购的材料票是按根算的,但我们开给别人的材料票是按米算的怎么办?进销存不匹配
答:解决这种情况的办法有以下几种:
1. 确认采购的换算标准:首先要确认采购的材料票是按根算还是按米算,确认后再开放材料。
2. 根据客户需求细分材料信息:采购了一定根数总量的材料,为了匹配销售订单,则需要细分材料票,根据客户需求把材料表中的记录分为根数和米数的两个模块。
3. 进行转换和换算:根据实际材料和采购材料票中的换算标准,计算出换算成根数和米数的对应关系,将采购材料票换算成客户要求的米数。
4. 加强库存管理:减少进销存不匹配的发生概率,加强对库存的管理,定期完善库存材料表,及时发现订单变更,提前发现库存短缺情况,及时补货,以免影响后续订单流程。
拓展知识:库存管理是企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涉及到库存的盘点、入库、出库、变动等,能够保障企业生产和销售的正常运行。有效的库存管理可以降低存货投资,减少缺货现象,并加快商品流通,从而大大提高企业的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