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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月缴纳的所得税的凭证,其中有弥补上年亏损的金额,上年亏损的利润额还有年度申报后的缴税调增额,比如2018年亏损100万,经过缴税调整后调增2万,现申报时利润总额是180万 (180-100-2)*25%*20%才是这个月缴纳的所得税,凭证是如何做
答:这个按弥补亏损之后需要交去计提,借所得税费用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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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制造业的公司出口退税,有一部分的税不能退,需要做进项转出,出口退税那个税额还能抵扣内销的增值税吗
答:进项转出了不能抵扣了
得重新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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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友如何增加二级科目
答:使用友软件可以增加二级科目,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1、登录使用友软件;
2、进入“财务管理”模块;
3、选择“科目管理”功能;
4、点击“新增科目”按钮;
5、根据提示输入科目名称、上级科目、科目性质等信息;
6、点击“保存”按钮完成科目的新增。
此方法可以增加一级科目和二级科目,还可以查看添加的科目信息,以及修改和删除科目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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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扣代缴如何判断
答:《国家税务总局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管理暂行办法》(国税发[2009]3号)第三条规定,对非居民企业取得来源于中国境内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和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转让财产所得以及其他所得应当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实行源泉扣缴,以依照有关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对非居民企业直接负有支付相关款项义务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第七条扣缴义务人在每次向非居民企业支付或者到期应支付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所得时,应从支付或者到期应支付的款项中扣缴企业所得税。
本条所称到期应支付的款项,是指支付人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应当计入相关成本、费用的应付款项。
扣缴义务人每次代扣代缴税款时,应当向其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扣缴企业所得税报告表》(以下简称扣缴表)及相关资料,并自代扣之日起7日内缴入国库。
根据上述规定,企业应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计提的应付技术服务费应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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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日常经营取得财政票据 哪些可以税前扣除
答:企业在日常经营活动中,部分支出会取得财政票据。如何正确取得和使用这些票据,对于规避纳税风险有着不可忽视作用。
目前财政票据的种类可分为非税收入类票据、结算类票据和其他财政票据,其适用范围分别是:
非税收入类票据包括:非税收入通用票据,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依法收取政府非税收入时开具的通用凭证;非税收入专用票据,是指特定的行政事业单位依法收取特定的政府非税收入时开具的专用凭证。主要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政府性基金票据、国有资源(资产)收入票据、罚没票据等;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是指实施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改革的行政事业单位收缴政府非税收入时开具的通用凭证。
结算类票据仅为资金往来结算票据,是指行政事业单位在发生暂收、代收和单位内部资金往来结算时开具的凭证。
其他财政票据包括:公益事业捐赠票据,是指国家机关、公益性事业单位、公益性社会团体和其他公益性组织依法接受公益性捐赠时开具的凭证;医疗收费票据,是指非营利医疗卫生机构从事医疗服务取得医疗收入时开具的凭证;社会团体会费票据,是指依法成立的社会团体向会员收取会费时开具的凭证;其他应当由财政部门管理的票据。
在实务中,笔者发现财政票据中出现涉税问题集中反映在《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上。很多企业将该票据作为税前扣除凭据,为了减少由此带来税前扣除风险,纳税人有必要了解该种票据使用范围和不得开具行为。
资金往来结算票据的使用范围为:一是行政事业单位暂收款项。由行政事业单位暂时收取,在经济活动结束后需退还原付款单位或个人,不构成本单位收入的款项,如押金、定金、保证金及其他暂时收取的各种款项等。二是行政事业单位代收款项。由行政事业单位代为收取,在经济活动结束后需付给其他收款单位或个人,不构成本单位收入的款项,如代收教材费、体检费、水电费、供暖费、电话费等。三是单位内部各部门之间、单位与个人之间发生的其他资金往来且不构成本单位收入的款项。四是财政部门认定的不作为行政事业单位收入的其他资金往来行为。
不得使用资金往来结算票据的行为是:
1.信息咨询、技术咨询、技术开发、技术成果转让和技术服务收费;
2.法律法规和国务院部门规章规定强制进行的培训业务以外,由有关单位和个人自愿参加培训、会议的收费;
3.组织短期出国培训,为来华工作的外国人员提供境内服务等收取的国际交流服务费;
4.组织展览、展销会收取的展位费等服务费;
5.创办刊物、出版书籍并向订购单位和个人收取的费用;
6.开展演出活动,提供录音录像服务收取的费用;
7.复印费、打字费、资料费;
8.其他经营服务性收费行为。
行政事业单位按照自愿有偿的原则提供上列服务,其收费属于经营服务性收费,应当依法使用在税务机关领购的相关发票。
综上,笔者提示企业发生非应税项目支出时,应取得相应的扣除凭证,按规定进行税前扣除。如发生以下事项,应取得凭据为:
1、企业缴纳的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以开具的财政票据为税前扣除凭证。
2、企业缴纳的可在税前扣除的各类税金,以完税证明为税前扣除凭证。
3、企业拨缴的职工工会经费,以工会组织开具的《工会经费收入专用收据》为税前扣除凭证。
4、企业支付的土地出让金,以开具的财政票据为税前扣除凭证。
5、企业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以开具的财政票据为税前扣除凭证。
6、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用于公益事业的捐赠支出,以省级以上(含省级)财政部门印制并加盖接受捐赠单位印章的公益性捐赠票据,或加盖接受捐赠单位印章的《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收据联,为税前扣除凭证。
7、企业支付社会组织会员会,以开具该组织开具的《全国性社会团体会费统一收据》为税前扣除凭证。
8、企业发生行业协会自律性经济处罚支出,以《行业协会自律性经济处罚专用收据》为税前扣除凭证。
9、企业支付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和价款,以《专用收据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和价款专用收据》为税前扣除凭证。
10、企业根据法院判决、调解、仲裁等发生的支出,以法院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以及可由人民法院执行的仲裁裁决书、公证债权文书和付款单据为税前扣除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