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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汇算清缴来临季,有些成本费用税前不能扣
答:你好,第一,没有发票佐证的费用。
会计强调实质重于形式,只要费用真实发生了,即便没有发票,会计做账时也应该把它确认为费用。但税务以票控税,如果没有发票,税务不会允许这类费用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第二,发票不合规的费用。
如发票抬头有误、发票只了抬头没有税号、发票有涂改、盖章不清晰等,都属于不合规的发票。发票不合规和没有发票性质是一样的,会计做账确认费用后,费用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如果是虚假发票,包括“假的真发票”与“真的假发票”,也可视作发票不合规,纳税调整处理同上。
第三,与公司生产经营无关的费用。
如老板报销的家庭开支、私费公报等,因费用不属于公司的经营支出,即便这些费用有合规的发票形式,也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有个很有趣的案例,老板从寺庙请财神、佛像等,其支出就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第四,通过非正式渠道做的捐赠。
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用于慈善活动、公益事业的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如果不是通过上述渠道做的捐赠,捐赠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第五,替别人支付的费用。
如公司租用民宅,房东到税务代开发票,由公司承担税点;公司找个人借贷,支付利息时公司承担税点。这些税点本应由房东或债权人负担,等于公司替他们交税了。这些税费不属于公司的费用,会计做账时只能计入“营业外支出”,且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第六,公司支付的行政罚没支出。
如企业偷税后的罚款、滞纳金,违反环保受到的处罚等,这些支出不能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说明一下,公司受到的经营性罚没支出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如公司与客户签订合同后违约支付的违约金,不能按期归还银行贷款支付的滞纳金等,如能取得合法凭据,则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第七,公司计提的资产减值。
税务一般不允许资产减值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以应收账款为例,计提的坏账准备是不可以税前扣除的,在汇算清缴时要调增应纳税所得额,只有实际发生的坏账损失经税务机关批准才可以税前扣除。
什么是“实际发生的坏账损失”呢?能得到税务认可的条件很苛刻,需要企业有确凿证据表明应收账款收不回来了,如证明债务人死亡,负债企业破产等。
第八,有些费用只允许部分扣除。
最常见的当属业务招待费。业务招待费按发生额的60%扣除,最高不得超过当年营业收入的5‰。估计税务并不鼓励企业发生业务招待费,因而对业务招待费在税前扣除有歧视性的规定。
第九,部分费用限额扣除,超过限额部分可以延后扣除。
譬如,职工福利费超过当年工资总额14%的部分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职工教育经费超过工资总额8%的部分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超过部分可无限期向以后纳税年度结转,继续按前项规定扣除。
再就是,纳税人每一纳税年度发生的广告费支出不超过营业收入15%的,可据实扣除;超过部分可无限期向以后纳税年度结转。但粮食类白酒广告费不得在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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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工资在上月已经做到利润表里了,本月才支付的这种情况,这份工资是不是做成其他应付款列
答:是的,做发工资的分录就是借应付职工薪酬贷其他应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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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说一个产品,月初下单生产,3号就做出来了,发了货了,但是固定资产折旧和管理人员的工资,在制造费用里,等月底才结转到生产成本里面,进行分摊,那发货的产品怎么办呢?还分摊给发了货的产品吗?发了货的产品,怎么算入库成本呢
答:这取决于你的会计政策。如果你的会计政策是在月底结转到生产成本,那么发货的产品应该在月底结转时分摊到生产成本中,以确定其库存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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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小伙伴,我想咨询一下,我们购车做了售后回租,合同价10000(含税价),那我入账固定资产应该入10000还是10000的不含税金额呢?月供1000(含税金额),等交月供的时候应该什么做分录呢?
答:您好,购买车辆做回租,您可以将合同价10000(含税)报税后的金额入账固定资产,月供金额1000(含税)可以分两部分做分录,一部分作租金支出,一部分作税金应付账款,请您参照这部分内容进行记账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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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您好,我即将成为一名车间统计员,可是对于一些统计分析的方法还不太了解,可否麻烦老师告知一下,不甚感激!
答:一、指标对比分析法;二、分组分析法;三、时间数列及动态分析法;四、指数分析法;五、平衡分析法;六、综合分析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