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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方丢失了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否需要重新开具发票作为抵扣、记账凭证?

2023-02-27

根据《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办法》第七十六条规定:专用发票损毁或者丢失,可以由发票领购方持发票损毁或者丢失证明,乙方联系甲方,由甲方向开票方提出补开发票的请求,开票方以原发票的发票代码、发票号码,重新开具发票,作为抵扣、记账凭证。 拓展知识: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购买方应当妥善保管、正确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若发票出现遗失、损坏等情况,应及时向增值税发票发放机构或者开票方提出补开申请,保持发票正常使用,避免产生不必要的财务风险。

2023-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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