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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余额表 上: 应收账款-A -1000 预收账款-A -500 想把应收账款转为预收账款 分录是什么样的
答:学员想把应收账款转为预收账款,分录是这样的:根据会计科目余额表上的应收账款-A,现金增加1000元,而应收账款-A减少1000元;同时根据会计科目余额表上的预收账款-A,预收账款-A增加500元,而现金减少500元。
这里,“转移”的过程,是应收账款的1000元转移到了预收账款上的500元。而记账时,则是将应收账款1000元转移到现金1000元,同时将预收账款500元转移到现金500元,最后,将现金1000元转移到预收账款500元,完成转移过程。
拓展知识:账款转移这一操作,不仅可以是应收账款到预收账款这样的转移,也包括了“应收账款-应付账款-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预收账款”等间的转移。在账款转移中,需要注意的是,会计账户的余额可能会出现减少的情况,但是账户的现金必须是不减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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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建筑企业增值税发票抵扣相关知识员工理解哪些内容
答: (一)对开发票的涉税风险
所谓对开发票是指一购货方在发生销售退回时,为了规避开红字发票的麻烦,由退货企业再开一份销售专用发票视同购进后又销售给了原生产企业的行为。
部分纳税人认为,用发票对开这种方法解决销货退回问题只是等于把这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货物又卖回了销货方,并不造成购销双方的税款流失,因为退货方已将这张发票作了账务处理,也计提了销项税金,不存在少缴或逃缴税款问题;对于供货一方来说,也只是拿这张进项发票抵顶了原来应计提的销项税金,同样也不存在偷逃税款的问题。
用发票对开解决销货退回问题,其实质是将退货看作是对销货方的一种重新销售,法律并无禁止,不禁止即视为不违法;二是用发票对开形式解决销货退回问题,从操作目的上看购销双方并不存在偷逃税款的主观故意,从实质上看也不造成税款流失的客观结果。上述纳税人的认识是错误的。
1、在发生销售退回时,如果未按规定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实行对开发票有可能增加税收负担。《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一条规定: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发生销售货物退回或者折让、开票有误等情形,应按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未按规定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增值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扣减。所以,企业如果发生销货退回行为,应按规定开具红字发票,如果未按规定开具红字发票,重开发票的增值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减,将会被重复计税。
2、对开发票将面临税务局的罚款。纳税人如果未能按规定开具红字发票,税务机关在有足够证据的情况下,可根据《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未按照规定开具发票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没收非法所得,可以并处10000元以下的罚款。有前款所列两种或者两种以上行为的,可以分别处罚。违反发票管理法规,导致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未缴、少缴或者骗取税款的,由税务机关没收非法所得,可以并处未缴、少缴或者骗取的税款一倍以下的罚款。
3、没有货物往来的发票对开可能被视为虚开发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虚开、伪造和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的决定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的通知》(法发[1996]30号)明确,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一、没有货物购销或者没有提供或接受应税劳务而为他人、为自己、让他人为自己、介绍他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二、有货物购销或者提供或接受了应税劳务但为他人、为自己、让他人为自己、介绍他人开具数量或者金额不实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三、进行了实际经营活动,但让他人为自己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为了完成总机构分配的销售收入考核指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对开,由于没有货物购销或者没有提供或接受应税劳务,符合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特征,极有可能被认定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情节严重,还有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4、要多缴纳印花税使企业增加税收负担和少缴纳企业所得税而遭到税务稽查风险。《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领受购销合同的单位和个人,是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发票对开是企业视为自身新增加了一笔销售行为,如果书立合同,还需要缴纳印花税,应按购销金额的万分之三贴花,对比销货退回的正常处理,给纳税人增加了不必要的税收负担。如果不按时缴纳,还可能受到处罚。发票对开是企业通过对开发票,新增加了一笔销售收入,虽然对增值税没有影响,但是影响了企业所得税的计算。《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了多种扣除项目,有许多费用扣除项目以销售收入为基础。如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0.5%,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如果企业按虚增后的销售收入计算费用扣除,就会造成多扣除,少计应税所得的结果。
纳税人在将销售退回变更成销售虚增销售收入的同时,也增加了所得税税前扣除的费用金额。如果因多计收入而增加的扣除金额被税务机关有证据证明是人为造假时,税务机关可根据《税收征管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对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对纳税人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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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费在会计核算方面有什么要求
答:您好,
您好,按照实际发生的业务做账
研发费用的,要单独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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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个别报表中初始投资成本怎么确认
答:企业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不属于一揽子交易),且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应当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如果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作为金融资产核算的话,则应当以原持有股权在合并日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的投资成本之和,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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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你好,请问下,我们公司让人来做土石方工程,现在让他们开票,应税服务名称不是这样开吗:建筑服务,土石方工程
答:你好 你的开票是正确的!
回答:谢谢老师,我听会计学堂老师的课,讲的是本季度的,所以再确定一下。
2023-02-27追问:实务中是本年的累计数
2023-02-27回答:好的,非常感谢!
2023-02-27追问:不客气,很高兴帮你解答
2023-0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