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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位于市区的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5月发生经济业务如下:(1)进口实木地板A一批,海关审定的货价为10万元,海外运保费合计4万元。2)从乙实木地板厂购进未经涂饰的素板,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20万元、增值税2.6万元。当月领用进口实木地板A的20%和未经涂饰素板的70%用于继续生产实木地板B,生产完成后以直接收款方式将部分实木地板B对外出售,取得不含税销售收入35万元。采取赊销方式向某商场销售剩余的实木地板B,不含税销售额为180万元,合同约定当月15日付款,由于商场资金周转不开,

2023-03-01

甲企业 2019年5月发生的经济业务包括:1)甲企业从国外进口一批实木地板A,货值10万元,海外运保费合计4万元。2)从乙实木地板厂购进未经涂饰的素板,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20万元、增值税2.6万元。其中甲企业当月领用实木地板A的20%和未经涂饰的素板的70%用于继续生产实木地板B,生产完成后以直接收款方式将部分实木地板B对外出售,取得不含税销售收入35万元。采取赊销方式向某商场销售剩余的实木地板B,不含税销售额为180万元,合同约定当月15日付款,由于商场资金周转不开。 甲企业必须对上述发生的经济业务办理增值税税收登记。其中,海关进口实木地板A应当缴纳进口增值税,甲企业自委托乙实木地板厂购进的未经涂饰的素板,应当缴纳进项税;当月实木地板B销售获得的35万元及180万元不含税销售收入,均应由甲企业缴纳销项税。 拓展知识:增值税是我国现行税制中的一种重要税种,根据能获得额外利润的增值量来计算税款,同时也体现了价格动态调整的原则。增值税的三大纳税义务主体分别是生产经营者、进口经营者以及购买商品、从事劳务活动的人。以上只是增值税的三大纳税义务主体的概括,每种纳税义务主体的增值税税收登记和税收征管也存在许多细微的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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