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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学用户_150356

老师,有人用我们公司的资质代理下一个城市做业务,代理这个城市的时候,这个人交了15万的保证金,运营了一年,期间盈亏都是这个人负责,现在这个人不准备继续做了,公司接手了,因为这一年人家把市场做起来了,现在要35万转让给公司做(15万的保证金+增值费20万),这20万,应该怎么做账呢?

2023-03-01

针对这个案例,我们可以这样做账: 首先,我们要先确认15万保证金是否已经由代理人退还,如果已经退还,则无需再进行记账;如果保证金尚未退还,则在贷方增加“应收保证金”的账项,贷方金额为15万,借方增加“银行存款”的账项,借方金额为15万,以此完成15万保证金的记账。 其次,20万的增值费需要收取,可以按照“收入-应收账款”的格式进行记账,贷方增加“应收账款”的账项,贷方金额为20万,借方增加“银行存款”的账项,借方金额为20万,以此完成20万增值费的记账。 最后,可以在贷方增加“协议内让与费”的账项,贷方金额为35万,借方增加“应收账款”和“银行存款”的账项,分别借方金额为20万和15万,以此完成35万转让给公司的记账。

2023-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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