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头像
快学用户_150356

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0年发生固定资产相关业务如下:(1)2月10日,购入一台需要安装的 M 设备,支付设备价款122万元,增值税15.86万元,另付设备运输费3万元,增值税0.27万元,已取得购入设备及运输费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全部款项以银行存款支付。安装过程中于15日领用生产用原材料3万元,产成品2万元。(2)2月28日, M 设备交由行政管理部门使用,预计使用寿命为10年,预计净残值率为4%,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3)10月5日,对 M 设备进行日常修理,从仓库领用维修材料0.5万元,另

2023-03-01

企业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进行税务处理,第一,2月10日购入的M设备及其运输费,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应抵扣增值税额,企业应当在本月应纳税额中对该发票抵扣增值税额,并填写相关抵扣凭证;第二,安装过程中领用的生产用原材料和产成品,增值税应当适用免税处理;第三,10月5日用于修理设备的维修材料,维修材料不属增值税征税范围,所以不用缴纳增值税。 拓展知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二条的规定,税收征收对象可分为增值税纳税人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纳税人是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其纳税义务有增值税税收管理机关负责督办,税收行为受到增值税法的全面管辖,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是指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其纳税义务由地税税务机关督办,税收行为受到地税法律的管辖。

2023-03-01
相关问答
您正在与金牌答疑老师聊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