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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学用户_146288

我公司是跨境电商企业,1210模式下,6月份通过电子商务平台销售商品交易额为96元,产生代收代缴增值税8.74元,请问如何做账务处理及纳税申报。

2023-03-01

跨境电商企业在交易过程中,应符合1210模式,即将交易时间、交易金额、交易品种以及进出口企业纳税编码等信息均实时地反映到海关和市场监管部门下的电子报关信息系统中。该电商企业在6月份通过电子商务平台销售商品交易额为96元,应按照1210模式的要求,首先由企业本身向海关提交订单申报,由海关发给清单编号,并且在报关系统中进行申报审核,之后海关开具的报关单根据6月份实际的交易金额应当征收8.74元的增值税,电商企业在开具发票时可依据海关的报关单进行开票,之后在月末结账时,将税款从现金科目划转到应交税费待抵扣额应交税费科目,以此作为本期待缴税费。最后,需要进行纳税申报,此时企业可以根据完成的财务账务处理进行税收申报,并上传相关发票,报关单及税科目,以便税务机关对企业进行审核和整改,完成税收的申报。

2023-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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