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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月1日向丙公司借款200,000.00元,合同约定:借款期限2019.1.1-2022.12.31,年利率4.5%,每月15日前支付上个月利息,到期一次性还款。2022年1月15日“兴业银行东湖支行8585”账户支付了丙公司利息750元怎么做会计分录

2023-03-02

贷方:利息收入 750.00 借方:银行存款 200,000.00 可以这样结算: 借方:银行存款 200,000.00 贷方: 1. 利息收入 750.00 2. 应收利息 199,250.00 其中,贷方利息收入 750.00表示实际收到的利息; 贷方应收利息 199,250.00表示按合同规定,未来应收的利息。 案例: 上海瑞鸿有限公司和中国工商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200,000元,期限为一年,利率为4.5%,到期一次性还款。2019年8月15日,中国工商银行向上海瑞鸿有限公司支付了利息750元。应当做下会计分录: 借方:银行存款 200,000.00 贷方: 1. 利息收入 750.00 2. 应收利息 199,250.00

2023-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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