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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新收入准则下的运费会计处理,均计入营业成本,其中:构成单项履约义务的,其性质属于提供服务成本,不构成单项履约义务的,其性质属于销售商品成本,除少数特殊情况外(不属于合同中约定的为客户发生的或者说并不是为履约而发生的运输,其对应的运费仍然计入销售费用外)。那是不是劳务派遣公司一般纳税人,把求职者从长沙运输到四川工作,其中产生的车费,住宿费,餐饮费等金额比较大的可以进主营业务成本还是进销售费用呢?这些费用很多都无发票呢?

2023-03-07

求职者从长沙运输到四川工作产生的车费、住宿费、餐饮费等费用属于提供服务成本,应该计入营业成本。一般而言,如果这些费用不构成单项履约义务,并不属于合同中约定的为客户发生的,原则上应当计入销售商品的成本中。然而,由于这些费用很多都无法提供发票,因此,企业在核算费用时尽可能地严格把关,在符合分摊原则和不会影响企业其他业务绩效的情况下,将这些费用列入营业成本中,以便正确反映当期损益情况。

2023-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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