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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以个人名义向村集体租土地,A和B合伙在土地上建厂房各一半,A自用,B厂房出租,A,B各自要交哪些税费
答:根据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的规定,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以下简称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应当按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而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的土地中,有国有性质,有集体性质,所以,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包括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内的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的土地。一般来说,城镇土地使用税由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或个人缴纳;拥有土地使用权的纳税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由代管人或实际使用人纳税;土地使用权未确定或权属纠纷未解决的,由实际使用人纳税。但对当前集体土地使用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集体土地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56号)做出规定:自2006年5月1日起,在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内实际使用应税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但未办理土地使用权流转手续的,由实际使用集体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按规定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以及《湖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财产行为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鄂地税发〔2014〕63号)规定:“实际使用集体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是指在集体土地上实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你公司租赁集体土地,并且实际从事生产经营,因此,你公司为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义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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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汇票如何挂失操作
答:商业承兑汇票遗失或未使用办理注销,不须向银行办理注销手续,而由收付款单位双方自行联系处理。持票单位遗失银行承兑汇票,应及时向承兑银行办理挂失注销手续,待汇票到期日满一个月再办理如下手续:
(1)付款单位遗失的,应备函说明遗失原因,并附第四联银行承兑汇票送交银行申请注销,银行受理后,在汇票第四联注明“遗失注销”字样并盖章后即可注销。
(2)收款单位遗失的,由收款单位与付款单位协商解决,汇票到期满一个月后,付款单位确末支付票款时,付款单位可代收款单位办理遗失手续,其手续与付款单位遗失的手续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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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以前年度的个税退税怎么做分录
答:这个是退给员工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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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3%,其存货采用计划成本核算,2020年1月份发生如下事项:(1)期初结存m原材料计划成本为25万元,材料成本差异借方余额为3万元,存货跌价准备贷方余额为3万元。(2)2日,购入m原材料一批,实际支付价款为50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为6.5万元采购过程中发生运杂费0.3万元,保险费1万元,入库前挑选整理费0.2万元。该批材料的计划成本为58万元。(3)10日,生产领用该m原材料一批,领用材料计划成本30万元。管理部门领用m原材料一批,领用材
答: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3%,其存货采用计划成本核算,在2020年1月份发生如下事项:
1、期初结存m原材料计划成本为25万元,材料成本差异借方余额为3万元,存货跌价准备贷方余额为3万元。
2、2日,购入m原材料一批,实际支付价款为50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为6.5万元,采购过程中发生运杂费0.3万元,保险费1万元,入库前挑选整理费0.2万元。该批材料的计划成本为58万元。
3、10日,生产领用该m原材料一批,领用材料计划成本30万元。领用该批原材料首先需要进行计划成本的核算,如果系统中没有对应的计划成本,则采用最近一次购入该材料的价格。此外,领用材料时还需要分摊采购过程中的运杂费、保险费和入库前的挑选整理费,一般按照系统预设的比例分摊,其中包括增值税,增值税应单独分摊出去,按照实际付款金额除以计划成本价格计算出来。
例子:比如有一家公司购入材料一批,实际支付50万元,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税额为6.5万元,采购过程中发生运杂费0.3万元,保险费1万元,入库前挑选整理费0.2万元,该批材料的计划成本为58万元,那么计算该批材料的税后成本的公式为:税后成本=50/(58-6.5)*58=47.5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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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缴社保不发工资怎么做账,
答:需要发工资才可以,挂靠社保是违法的,还需要申报个税才可以,要不后续查到是要罚款的 现在社保局和税局信息共享被查可能性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