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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学用户_10516512

老师你好,我们是一家劳务公司,在1月份的时候开具了一张10w发票给建筑公司但是一直都没收到款,3月份他们出具代付款协议17.45w的劳务费直接给工人,但款项到4月还没打款,我们在4月份时才补开了10w的发票;我们现在3月份的账该怎么体现呀

2023-03-15

你说的情况很复杂,但是没有问题,首先,3月份出具的17.45w劳务费,由于发票还没开具,属于货物或者劳务未完全提供,应该在财务报表上作为“结算未完成的款项”的资产项核算,4月份补开的发票可以在4月份的财务报表上作为“应收账款”的负债项核算。拓展知识:发票是企业最重要的财务凭证,用于记录企业收入、税费等情况,一定要及时开具,以免影响企业的税收申报和财务报表的准确性。

2023-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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