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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种形式的基金在纳税上有何不同
答:你好
答:1、法人公司形式基金与合伙人形式基金在纳税方面,差异主要为所得税方面的差异。
《企业所得税法》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下统称企业)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依照本法的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适用本法。
第二条规定,企业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本法所称居民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
根据上述规定,法人公司形式的基金公司属于居民企业,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合伙人形式的基金属于合伙企业,不是企业所得税纳税人。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合伙企业合伙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9号)规定,合伙企业以每一个合伙人为纳税义务人。合伙企业合伙人是自然人的,缴纳个人所得税;合伙人是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缴纳企业所得税。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营业税暂行条例》、《消费税暂行条例》、《资源税暂行条例》、《印花税暂行条例》、《车船税法》、《房产税暂行条例》等规定,法人公司制基金与合伙人制基金,符合规定的,均为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等税费的纳税人(缴费人)。符合规定的,均为扣缴义务人,应履行扣缴义务。
2、《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企业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
(一)国债利息收入;
(二)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二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一)项所称国债利息收入,是指企业持有国务院财政部门发行的国债取得的利息收入。
第八十三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所称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是指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和第(三)项所称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地方政府债券利息免征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13]5号)规定:
一、对企业和个人取得的2012年及以后年度发行的地方政府债券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
二、地方政府债券是指经国务院批准同意,以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政府为发行和偿还主体的债券。
因此,基金管理公司对外投资取得的国债利息收入、地方政府债券利息收入,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属于免税收入。
对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企业所得税政策可按如下规定执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号)第二条关于鼓励证券投资基金发展的优惠政策的规定:
(一)对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权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二)对投资者从证券投资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三)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2002]128号)第一条关于营业税问题的规定:以发行基金方式募集资金不属于营业税的征税范围,不征收营业税。
第二条关于所得税问题的规定,……2、对个人投资者申购和赎回基金单位取得的差价收入,在对个人买卖股票的差价收入未恢复征收个人所得税以前,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企业投资者申购和赎回基金单位取得的差价收入,应并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征收企业所得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4〕78号)规定,自2004年1月1日起,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继续免征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对于私募基金没有专门的税收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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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你好,发奖金的时候没扣除个税后来申报的时候才扣除的个税,请问这种账务怎么处理呢?
答:应当先给予申报,由企业按有关税务登记的账户扣除个人所得税,并如实填报和报送。关于未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处理,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自国家税务总局发出查核文件之日起计算,“将非法扣除的税款分期缴纳,每期不少于本人月应纳税额的 20%,但期末一次性缴纳余额”。拓展知识: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一般情况下,职工在发放各项津贴、补贴、奖金等收入时,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从中扣除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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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不要验资怎么做分录
答:你好,注册资本不要验资,股东有实际缴纳出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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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如何操作
答:资产总额1季度=3月资产负债表上面资产总额年初数和期末数 2季度季初=1季度季末,2季度季末=6月资产负债表上面资产总额期末数 你这个满足小型微利,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5%,应纳税所得额大于100万不超过300万,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100万)*10%%2B100万*5% 第1,2,3根据你利润表上面相同栏次本年累计数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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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 我想请教一个问题:融资咨询服务合同属于印花税税目中的“技术咨询合同”吗意思就是不属于印花税纳税范围对吗
答:
回答:尊敬的学员,您的问题很有意义,关于代理记账的工作,我可以告诉您一些我的经验,比如:1. 合理控制税负率,应采取更有效的手段,例如通过计算和分析合理的抵扣额来影响报税;2. 正确的认识和使用应付款,不能通过暂估的方式把成本挂在应付上,应该合理的安排和把握应付款。
2023-03-20回答:尊敬的学员,首先要确定纳税人的纳税义务,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政策,确定税收筹划目标,合理安排税负率,并通过调整税收减免、扣除额等方式减少税负。此外,要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运用法律、财务知识,慎重的去分析和研究,合理的安排相关的税收手段,以尽量减少税负。
2023-0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