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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B酒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1年10月份发生以下业务:1.从C农场收购粮食20吨,每吨2000元,共计支付收购价款40000元;2.B酒厂将收购的粮食直接运往D酒厂生产加工白酒,共加工了5吨散装白酒,B酒厂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加工费30000元,其中含代垫辅料10000元,加工的散装白酒在当地无同类产品市场价格。要求:1.加工白酒由哪个企业缴纳消费税?缴纳多少消费税?2.B酒厂10月份的增值税进项税是多少?3.B酒厂收回散装白酒后装瓶销售,已缴纳的消费税是否可以抵扣?

2023-03-22

答案1.D酒厂缴纳消费税,消费税额为10000元;2.B酒厂10月份的增值税进项税是30000元;3.D酒厂缴纳的消费税可以抵扣,已缴纳的消费税可以在B酒厂销售白酒时申报抵扣。

2023-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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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问:那B酒厂在销售时,是否需要提供代垫辅料的发票?

2023-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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