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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学用户_150275

"我司是境内公司,2020-2021年与某香港公司签订托管服务合同,合同约定我司为该香港公司在中国境内的运营提供托管服务,合同结算金额125万元,我司按照收款时间分批确认收入:其中1、25万元,作为无票收入,并计提销项税额,向税务局缴纳增值税。 2、100万元,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并申请国家免抵退税收优惠政策,申请出口退税成功,未实际就该收入缴纳增值税。 2022年,因托管运营期间业绩未达到要求,双方现一致协商同意退回托管服务费125万元(广西向香港公司退回托管费) 请问:已享受出口免抵退税收优惠政策

2023-03-22

香港公司从2020至2021年间,向我司支付托管服务费125万元,其中25万元作为无票收入,并计提销项税额,向税务局缴纳增值税;100万元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且申请免抵退税收优惠政策,申请出口退税成功,未实际就该收入缴纳增值税。在2022年双方经协商,将125万元托管服务费退回香港公司。

2023-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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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

回答:申请出口退税,可享受出口免税收优惠政策,是指由海关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实施的出口退税收优惠政策,其中包括出口减免、出口免税以及特殊的出口退税收优惠政策。此外,还有一些其他的出口退税收优惠政策,如境外交易汇率优惠等。拓展知识:通常情况下,出口企业可以申请出口退税,而境内企业可以申请进口退税。

2023-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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