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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学用户_150359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提供餐饮、住宿服务。2021年8月有关经营情况如下 (1)提供餐饮、住宿服务取得含增值税收入1431万元。 (2)出租餐饮设备取得含增值税收入29万元,出租房屋取得含增值税收入5.5万元。 (3)提供车辆停放服务取得含增值税收入11万元。 (4)发生员工出差火车票、飞机票(注明员工身份信息)支出合计10万元。 (5)支付技术咨询服务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额1.2万元。 (6)购进卫生用具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额1.6万元。 (7)从农业合作社购进

2023-03-23

你说的这些状况,看起来有挺多的。首先,甲公司主要提供的是餐饮、住宿服务,取得的含增值税收入为1431万元,对吗?

2023-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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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学用户_150359

追问:对,正是如此。

2023-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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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

回答:我知道了,那就是提供餐饮、住宿服务取得的收入,其次是出租餐饮设备取得的含增值税收入29万元,出租房屋取得的含增值税收入5.5万元,支付技术咨询服务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额1.2万元,以及购进卫生用具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额1.6万元等收入。对吗?

2023-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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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学用户_150359

追问:对,您说得没错。

2023-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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