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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挂靠单位收取项目管理费,是否存在不妥之处?鉴于目前公司情况对该部分业务的收入及成本如何进行财务核算?
答:你好,不是单独另外收的,是从工程款里扣的,然后挂靠方按照扣除之后的金额给你开发票,你按照发票金额给他打款,你们是建筑业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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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种形式的基金在纳税上有何不同
答:你好
答:1、法人公司形式基金与合伙人形式基金在纳税方面,差异主要为所得税方面的差异。
《企业所得税法》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下统称企业)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依照本法的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适用本法。
第二条规定,企业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本法所称居民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
根据上述规定,法人公司形式的基金公司属于居民企业,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合伙人形式的基金属于合伙企业,不是企业所得税纳税人。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合伙企业合伙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9号)规定,合伙企业以每一个合伙人为纳税义务人。合伙企业合伙人是自然人的,缴纳个人所得税;合伙人是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缴纳企业所得税。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营业税暂行条例》、《消费税暂行条例》、《资源税暂行条例》、《印花税暂行条例》、《车船税法》、《房产税暂行条例》等规定,法人公司制基金与合伙人制基金,符合规定的,均为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等税费的纳税人(缴费人)。符合规定的,均为扣缴义务人,应履行扣缴义务。
2、《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企业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
(一)国债利息收入;
(二)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二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一)项所称国债利息收入,是指企业持有国务院财政部门发行的国债取得的利息收入。
第八十三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所称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是指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和第(三)项所称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地方政府债券利息免征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13]5号)规定:
一、对企业和个人取得的2012年及以后年度发行的地方政府债券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
二、地方政府债券是指经国务院批准同意,以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政府为发行和偿还主体的债券。
因此,基金管理公司对外投资取得的国债利息收入、地方政府债券利息收入,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属于免税收入。
对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企业所得税政策可按如下规定执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号)第二条关于鼓励证券投资基金发展的优惠政策的规定:
(一)对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权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二)对投资者从证券投资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三)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2002]128号)第一条关于营业税问题的规定:以发行基金方式募集资金不属于营业税的征税范围,不征收营业税。
第二条关于所得税问题的规定,……2、对个人投资者申购和赎回基金单位取得的差价收入,在对个人买卖股票的差价收入未恢复征收个人所得税以前,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企业投资者申购和赎回基金单位取得的差价收入,应并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征收企业所得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4〕78号)规定,自2004年1月1日起,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继续免征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对于私募基金没有专门的税收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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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那个销售发票对应的销售明细单,要打印吗?我们经营的是酒店住宿业,开发票比较频繁,她们前台开票时也没有备注开这个票的是哪个客人的?那个前台的用热敏纸打印的小票,做凭证时需要当原始凭证和销售发票一起粘贴吗,那个销售的小票,有些客人有开发票,有些客人没有要票就没有开,需要单独分开吗?好难分,还有那个销售发票有好多,需要每张都打印出来吗?
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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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公司注册好了,准备签一个31万的合同,请问一下需要做账吗? 现在对方公司必须要专票 这个是不是必须要交税的,不在免税政策
答:如果你们是小规模纳税人,对方问你索要专票, 就不享受免税, 需要按照3%缴纳税款!还有你是个公司必须要建账,因为要申报财务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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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注册资本1000万,实缴660万,资本公积-资本溢价1100万,现在转让25%的股权,转让的是实缴部分,股权成本怎么计算呢,资本公积要考虑进去吗?
答:计算股权成本时要考虑资本公积的因素,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资本公积不能转让给他人,所以在计算股权成本时不能考虑资本公积部分。计算方法是:股权成本=转让份额/总份额×实缴资本,即25%/100%×660万=165万,因此股权成本是165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