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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学用户_150359

老师,我想请问,我们从台湾进口一批护肤品,在网上已经填写了食品化妆品进口备案,提交完成后,下面写着需向检疫检验局提供纸质资料,资料详见第55号公告第三章第九条,但又有提示说从2022年1月1日开始取消化妆品境内进口商备案事项?这怎么操作呢?

2023-03-26

您好,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的第55号公告,从2022年1月1日起,将取消食品化妆品进口备案事项,该公告第三章第九条,也明确了此后进口化妆品,检疫检验局仅需出具检验局备案号,申报运抵检验检疫地点。

2023-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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