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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公司原来由三个投资者组成,每一投资者各投资100万元,共计实收资本300万。经协商,该公司将注册资本占25%的股份,经协商,该公司将注册资本增加到400万元,投资者需缴纳投资款140万元。公司收到该投资者投资款。
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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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增值税抵扣平台,说有红字发票处理,这是啥情况呢?是不是购买方做红字了。然后,我们这边显示出来呢
答:红字发票一般是指销售方收到购买方状态变更后,发票上红字修改后重新开具的发票。这种情况一般发生在购买方对发票状态有异议时,如:商品数量、金额等信息有误或漏失时,需要购买方向销售方提出异议,销售方按要求红字修改后重新开具发票,以示核实调整,而该红字发票又可以用来抵扣增值税。
增值税抵扣平台可以帮助企业在收发票时更好地管理和抵扣增值税,它支持上传正常发票和红字发票,让企业能够有效管理以及抵扣增值税。此外,抵扣平台还可以协助企业之间在发票抵扣流程方面更快捷、高效地实现发票交换,有效提升企业财务效率和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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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利性医院会计科目怎么设置
答:营利性医院会计科目怎么设置
目前,一些营利性医院在经济管理上存在着不同程度的不规范、制度不完善的问题。由于国家还没有一套正规的适于营利性医院的财务管理办法,因而营利性医院各自为政,现状较为混乱。有些医院沿用全民所有制(公司)的那套会计制度和财务制度,完全体现着福利性这方面的核算方法。有些医院实行的财务制度,则完全体现投入、产生、盈利这种纯盈利的核算方法。有些医院采用上述两种财务核算管理办法,一方面对付卫生主管部门,另一方面适应工商、财税部门的需要。上述三种核算方法主要的缺陷反映在营利性医院既不是福利性,又不是盈利性,出现“二不像”的现象。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营利性医院自开业之日起三年内经有关部门批准,对取得的医疗收入免征营业税,对自用的房产、土地、车船免征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和车船使用税。但是在执行过程中,各个地方税务部门各有差异,且变化无常。有些地方税务部门开始免纳有关税收,但过了两三个月又说需纳地方水利基金和地方养老基金,营业税虽免,但必须先征后退;有的地方营利性医院不仅要纳“两金”,而且还要纳城市建设维护基金和教育费附加;有些税务部门认为,相关文件不适用于2002年及以后创建的营利性医院。以上几种做法把营利性医院搞得晕头转向。国家的税务政策与地方的执行有一定的距离。
营利性医院收费标准应有一定的灵活、机动性。医疗服务收费的灵活、机动性是指营利性医院医疗服务收费项目标准在政策规定的基础上,既可上浮,也可下浮的一种收费方法。既然是营利性医院,那么无可非议是要“营利”,这是与非营利性医院的最大区别之一。如对某些医疗项目适当提高一些,既是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也是医疗市场经济竞争中的产物。但一些地方的物价部门却认为,收费标准必须按省定标准执行。在医疗服务收费标准上,非营利性医院和营利性医院搞一刀切是不恰当的。只有体现医疗收费的灵活、机动性,营利性医院才有生命力。
建立营利性医院会计制度和财务制度的思路:建立营利性医院的会计制度和财务制度,主要体现在会计科目设置及应用和财务报告的设置。由于营利性医院具有两重性质,即福利性和营利性。因此,在设置会计科目上也应该体现这种两重性质。但首先要突出医院福利性这一方面。因此,建立营利性医院“两制”应在现行的非营利性医院“两制”的基础上,参考企业“两制”有关内容进行。
会计制度应增设以下核算科目:为了正确核算固定资产的净值情况,需增设“累计折旧”科目;为了反映税金核算的发生额、交纳额及期末未交税金余额,需增设“应交税金”总分类账科目。并在此科目下面设置“营业税”等明细科目;为了正确全面反映医院的投资情况,需增设“投入资本”科目(独资形式办医,可设“业主资本”);为了正确核算净资产的实有数和分配情况,需增设“事业公积”科目;为了正确反映投资者分红利益,需增设“应付营利”科目:“管理费用”科目增设“税金”明细科。
删减科目:由于营利性医院病人欠费、逃费现象不多,即使发生欠、逃费,财政等部门也不会给予补助,因此可删除“坏账准备”科目。如果有发生,可直接在“其他支出”科目列支:“应缴超收款”科目是对非营利性医院药品收入超过核定指标,应上缴的那部分超收而言,对营利性医院无多大意义,可删除;由于固定资产直接核算购入或由在建工程完工转入数,同时执行折旧制度,因此“固定基金”这一科目可删除;取消“事业基金”科目,如发生滚存结余及期末分配结余转入的数额,可在“专用资金”-“事业发展资金”科目下核算;取消“财政补助收入”和“财政补助支出”两个总分类账科目。
由于营利性医院大多是合伙、合资、股份制、联营、独资等形式办医,难免出现撤销、停办之现象。在出现上述情况后,就会引起财务清算事宜。为了不使所有者权益承受损失,财务清算必须认真、确切、有条不紊地进行。至于财务清算的处理,完全可以依照《医院财务制度》办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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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业务12怎样结转呢
答:您好
公允价值变动20000*(14.8-12.5)=20000*2.3=46000
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46000
贷投资收益46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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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近期已全额缴纳了5、6月份的三项社保费,多缴部分能退还吗?
答:当企业缴纳的社保费金额超出应缴纳的金额时,可以申请退还多缴的部分。在进行申请时,企业应先向社会保险管理部门出具加盖公章的书面证明,其中应包括申请退还的时间、社保事项及多缴社保费的金额等内容。同时,企业还需向社会保险管理部门提出有关缴费凭证,证明其已履行了社保缴费义务,以便社会保险管理部门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企业即可按照规定享受退还多缴实际社保费用的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