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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苗木场的财务,从别人的苗木场购入苗木收到免税发票,怎么入账,是否要做进项税额,如要做进项税,应该怎样操作?谢谢
答:你们买来做什么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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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甲公司从东方公司购入A材料一批,转来的材料采购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买价100000元,税额13000元;运费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运费3000元,税额270元。为购买该批材料上月预付货款110 000元,余款用银行存款支付,材料已验收入库。
答:拓展知识:
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增值税纳税人销售货物、提供劳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向购买方或者受托方开具的证明其已经收到货款或者劳务费的凭证。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增值税纳税人用于抵扣进项税额的唯一凭证。
应用案例:
假设乙公司也从东方公司购入了一批B材料,转来的材料采购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买价200000元,税额26000元;运费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运费6000元,税额540元。为购买该批材料,乙公司上月预付货款220000元,余款用银行存款支付,材料已验收入库。
在这个案例中,乙公司的进项税额(即买入材料时支付的税额)为26000元+540元=26540元。如果乙公司在当月的销项税额(即销售材料时收取的税额)为30000元,那么乙公司应缴纳的增值税为30000元-26540元=34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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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咨询一下一般纳税人房屋租赁和厂地租赁需要缴纳的税项
答:一般纳税人房屋租赁和厂地租赁需要缴纳的税项,主要有增值税和所得税,以及房屋租赁手续费、土地使用税。 其中,增值税是指房屋租赁企业向租户收取的租金,以及厂地租赁企业向租户收取的厂地使用费,都应该按照17%的税率缴纳增值税。 所得税则指租赁企业从租赁收入中所产生的税费,根据不同的纳税人的身份和具体的收入情况,其税率也会有所不同。 此外,房屋租赁企业还需要缴纳房屋租赁手续费,根据当地政府的规定,一般为房屋租赁总额的0.1%。而厂地租赁企业还应依据相关法律规定适用土地使用税,按照不同的地区,具体的税率也不尽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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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控盘就是开票系统吗
答:你好是的,可以这么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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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具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新)
答:你好
一、事项名称:
开具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新)
二、业务描述:
纳税人2019年1月1日以后取得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并由扣缴义务人向税务机关办理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或根据税法规定自行向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的,不论是否实际缴纳税款,均可以申请开具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
三、设定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个人所得税〈税收完税证明〉(文书式)调整为〈纳税记录〉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55号)第一条
四、办理材料:
1.身份证件原件1份(查验后退回)
有以下情形的,还应提供相应材料:
1.委托他人代为开具
(1)受托人身份证件原件1份(查验后退回)
(2)委托人书面授权资料1份
五、办理地点:
可通过办税服务厅(场所)、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WEB端、APP端)、自助办税终端办理,具体地点和网址可从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网站“纳税服务”栏目查询。
六、办理机构:
主管税务机关
七、收费标准:
不收费
八、办理时间:
即时办结
九、联系电话:
主管税务机关对外公开的联系电话,可从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网站“纳税服务”栏目查询。
十、办理流程:
十一、纳税人注意事项:
1.纳税人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2.税务机关提供“最多跑一次”服务。纳税人在资料完整且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前提下,最多只需要到税务机关跑一次。
3.纳税人使用符合电子签名法规定条件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个人所得税税款所属期为2019年1月1日(含)以后的,税务机关开具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税款所属期为2018年12月31日(含)以前的,税务机关开具个人所得税《税收完税证明》(文书式)。
5.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涉及纳税人敏感信息,请妥善保存。
6.纳税人对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存在异议的,可以向该项记录中列明的税务机关申请核实。
7.税务机关提供两种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验证服务。一是通过手机APP扫描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中的二维码进行验证;二是通过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输入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中的验证码进行验证。
8.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因不同打印设备造成的色差,不影响使用效力。
9.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不作纳税人记账、抵扣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