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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核算是怎样操作?
答:你好,请问是分公司的独立核算吗?
分公司独立核算的流程可以概括为四个基本步骤:
1、数据准备:首先需要准备所有需要看到的必要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以及附属表,确保所有财务报表数据完整准确,并为未来的核算做好准备。
2、核算规则制定:制定针对分公司独立核算的核算规则,确保分公司财务核算与进行必要的调整以符合相关财务报表的财务标准。
3、核算:根据制定的规则进行审计,检查准备的数据以及拟定的核算规则,并对数据进行审计,识别可能存在的异常情况进行相应调整。
4、核算结果复核:进行结果复核,确认核算是否符合规定的核算规则,确保财务核算的准确性,以及其结果的可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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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中午好!
我们是一般纳税人,现在申请的发票有专票和收购发票,现在客户需要普票,我可以开吗?因为那个收购发票就是普票,开具的时候不勾选收购就可以了嘛,可以这样操作吗?还是一定要在税局申请普票才有资格开呢?"
答:老师你好!
按照目前的税收管理条例,一般纳税人开具发票只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收购发票不允许开具。因此,如果客户需要普票,那么就必须在税局申请普票,才有资格开具普票。
拓展:新版发票分为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电子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纸质发票)和增值税专用发票三种。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电子发票)是指采用电子信息技术、符合《增值税发票管理办法》规定格式的增值税发票。它既符合纸质发票的使用效力,又具有简便快捷、安全可靠、扫码验真等优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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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财务预算工作如何运用
答:企业在进行预算编制后,就要考虑如何将制度实施到实际的工作过程中去,要把编制好的预算贯穿到企业日常经营管理的全过程中,从而不断促进企业经营目标的顺利实现。
企业在进行预算编制后,就要考虑如何将制度实施到实际的工作过程中去,要把编制好的预算贯穿到企业日常经营管理的全过程中,从而不断促进企业经营目标的顺利实现。
(一)利用好财务预算运用媒介,即财务预算报告
预算报告能够体现出企业在年度预算期内的综合运营状况,包含现金流量、经济效益等众多指标。一般来讲,财务预算报告的形成有一定的过程,要对企业各项财务信息进行搜集和汇总,按照统一规定的标准与格式,来进行财务预算报告的编制工作。同时要建立完善财务报告的评价机制,客观、准确地评价财务报告的质量。并将评价的结果及时反馈到相关的部门单位中去,使其能够做出有效及时的纠正与调整。同时还要加强对相关部门及人员的监控工作,保障财务预算报告的真实性与可靠性。
(二)财务预算的运用
企业在财务预算的运用上,应对相关业务机构及重要的财务预算指标实施逐层分解,将财务预算的指标逐项细化,划分成为季度和月度预算,明晰各部门权责,并在工作中实施到位。并在相关部门的监控下,切实执行财务预算,加强对融资、投资、资金调度等重大经营决策事项的实时跟踪与监督,完善追加资金的审批权限与程序。
(三)财务预算指标的运用
企业在执行预算工作时,应该重点对那些可以量化的预算指标进行监控,围绕其展开预算管理工作,通过各项指标完成情况,能够对企业领导者、高管人员以及各部门员工的业绩逐层进行考核。同时,按照月度的财务报告,企业可以完善预算反馈机制与监督机制,对各项预算指标的执行状况实现有效监督,并将结果及时反馈给相关的管理部门及人员,确保企业能够及时发现问题,找出相应对策。此外,企业还应该对重要的预算指标进行全面的分析与研究,将其结果作为评价财务预算报告的主要标准与内容。
(四)财务预算运用的管理与监督
想要保障企业制定出的财务预算得到有效、切实的执行,不但要在编制预算过程中进行严格审核,还要做好预算执行中的管理与监督。通常来讲,应该完善一套健全的预算执行的考核体系,并建立起相应的奖惩机制,对于那些能够按期完成预算目标的人员予以一定的鼓励,调动起他们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出激励因素的有效作用。同时总结分析有关经验,找出财务预算和实际执行出现差异的原因,积极完善相应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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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21年汇算清缴所得税退税5000元,我是小企业会计准则,请问退税的分录怎么做
答:1、当21年汇算清缴所得税退税5000元时,应采用“以贷方录入”的方式进行分录。
2、首先,应当以发生金额5000元,从“所得税费用”科目借款;其次,以发生金额5000元,向“银行存款”科目贷款,以此记录汇算清缴所得税退税;最后,记录“已交税金”的余额,即从“所得税费用”中减去发生金额5000元。
拓展知识:企业在汇算清缴所得税时,不仅要注意企业退税的分录,还要注意企业缴纳税款的分录。在记账时,应以发生金额从“所得税费用”科目借款,向“银行存款”科目贷款,以此记录企业缴纳税款,并记录“已交税金”的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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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团体法人能否投资设立公司呢
答:你好
符合规定的可以,社会团体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1653承担民事义务的社会组织。它是以谋求社团成员的共同利益为宗旨的,主要包括各种政治团体(如各民主党派)、人民群众团体(如工会、妇联、共青团)、社会公益团体(如残疾人基金会)、文学艺术团体(如作家协会)、学术研究团体(如数学学会)、宗教团体(如佛教协会)。
根据1998年颁布实施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社会团体不得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但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企业登记管理若干问题的执行意见》(工商企字[1999]第173号)规定,社会团体自身不得从事经营活动,但社会团体具备法人资格的,可以作为公司股东或投资开办企业法人,但依照中共中央、国务院的规定不得经商办企业的除外。
如根据北京市工商局公司注册登记特别注意事项规定,共青团、妇联、侨联、工商联可以投资设立公司或非公司企业法人,不得设立非法人企业。
因此,社会团体法人原则上具备股权投资的主体资格,但中共中央、国务院的规定社会团体法人不得经商办企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