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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月开具的发票可以勾选认证为上个月的所属期吗
答:不能这个不能提前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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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老师,您好!请问高新企业收到高新补贴需要纳税调增吗
答:您好!高新企业收到高新补贴一般是季度发放的,属于投资收入,主要用于企业的经营管理和发展投资等,收到高新补贴是不需要纳税调增的。
高新补贴在政府扶持对象行业进行专项补助,以提高补贴企业的科技水平,改善生产条件,加快转型升级,以促进企业产业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一般情况下,高新补贴只涉及到效益性补贴,如技术开发补贴、技术改造补贴等,不涉及经营性质的补贴,不会增加企业的营业收入,因此是不需要纳税调增的。
尽管高新补贴不需要纳税调增,但是,作为企业重要的政府补贴,有助于增加企业的财务支出,加快企业的发展进程,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促进企业的成长及发展。同时,企业还需要注意高新补贴的使用目的,不得将其用于购买股票或者购买其他贵金属类型的投资,以免影响企业开展正常的经营工作。
拓展知识:除了政府直接支付高新补贴外,企业还可以通过向银行申请高新补贴贷款来获得补贴,贷款期限最长可达5-7年,利率低,可以较好地缓解企业的财务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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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你好,我一月做的汇算清缴报告,当时做了暂估人工成本,不过没收到发票,就调增了,现在确定发票收不回来,那之前的暂估人工成本要怎么处理,汇算清缴报告需要作废重做吗? 是实际业务,钱已经该付都付了,而且当时要开发票回来的,但现在确定开不回来了 可是今年的账,应付账款贷方有余额,就是之前做的暂估,我需要怎么处理呢,冲掉做平吗 确定由于对方的原因导致我们发票收不回来了
答:你需要根据国家规定进行处理,实际上当时应已及时做好凭证,但现在发票收不回来也属于不可抗力,你先将贷方结转到本年度,然后结转贷方金额options相应账户,这样可以帮助你完成汇算清缴报告的处理。如果有疑问,可以随时咨询国家相关发票管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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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业务人员外出搞活动的餐费入什么科目?
答:你好,是业务员个人的餐费,还是招待客户发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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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公共基础设施如:道路、绿化、集中供热、其他等如何计提折旧
答:你好,这个可参照一下《政府会计准则第5号——公共基础设施》
第一节 公共基础设施的折旧或摊销
第十六条 政府会计主体应当对公共基础设施计提折旧,但政府会计主体持续进行良好的维护使得其性能得到永久维持的公共基础设施和确认为公共基础设施的单独计价入账的土地使用权除外。
公共基础设施应计提的折旧总额为其成本,计提公共基础设施折旧时不考虑预计净残值。
政府会计主体应当对暂估入账的公共基础设施计提折旧,实际成本确定后不需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第十七条 政府会计主体应当根据公共基础设施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公共基础设施的折旧年限。
政府会计主体确定公共基础设施折旧年限,应当考虑下列因素:
(一)设计使用年限或设计基准期;
(二)预计实现服务潜力或提供经济利益的期限;
(三)预计有形损耗和无形损耗;
(四)法律或者类似规定对资产使用的限制。
公共基础设施的折旧年限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但符合本准则第二十条规定的除外。
对于政府会计主体接受无偿调入、捐赠的公共基础设施,应当考虑该项资产的新旧程度,按照其尚可使用的年限计提折旧。
第十八条 政府会计主体一般应当采用年限平均法或者工作量法计提公共基础设施折旧。
在确定公共基础设施的折旧方法时,应当考虑与公共基础设施相关的服务潜力或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
公共基础设施折旧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
第十九条 公共基础设施应当按月计提折旧,并计入当期费用。当月增加的公共基础设施,当月开始计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公共基础设施,当月不再计提折旧。
第二十条 处于改建、扩建等建造活动期间的公共基础设施,应当暂停计提折旧。
因改建、扩建等原因而延长公共基础设施使用年限的,应当按照重新确定的公共基础设施的成和重新确定的折旧年限计算折旧额,不需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第二十一条 公共基础设施提足折旧后,无论能否继续使用,均不再计提折旧;已提足折旧的公共基础设施,可以继续使用的,应当继续使用,并规范实物管理。
提前报废的公共基础设施,不再补提折旧。
回答:你们单位是亏损的,你调增之后还是亏损,这种也不需要交税的。
2023-1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