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甲公司拟购置一套使用寿命为6年的设备,有A和B两种设备可供选择。A设备的购置成本为48万元,每年村
现成本为5万元,采用直线法折旧,残值为0(与税法一致),预计每年能新增营业收入20万元。经测算购买B设备能给公司带来10万的净现值。假设该项投资要求的必要报酬率为10%。要求:(1)计算购置A设备投产后每年的营业现金净流量。(2)计算购置A设备的净现值。(3)判断公司应选哪一设备。("
答:(1)购置A设备投产后每年的营业现金净流量=营业收入-村现成本-折旧=20万元-5万元-3万元=12万元。
(2)购置A设备的净现值=投资收益率/(1+投资收益率)*购置成本-折旧*(1+投资收益率)/(1+投资收益率)^2=10%/(1+10%)*48万元-3万元*(1+10%)/(1+10%)^2=33.27万元。
(3)A设备的净现值更高,因此公司应选择购置A设备。
-
挂靠经营如何开具专用发票
答:目前,挂靠经营方式普遍,特别是在交通运输行业更为常见。
挂靠经营如何开具发票,
受票方如何抵扣进项税,一直是困扰企业和税务机关的问题,也常常为此产生争议。
对于挂靠经营行为,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条明确,单位租赁或者承包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经营的,以承租人或者承包人为纳税人(未包括挂靠)。《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3〕10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明确,单位以承包、承租、挂靠方式经营的,承包人、承租人、挂靠人(以下统称承包人)以发包人、出租人、被挂靠人(以下统称发包人)名义对外经营并由发包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以该发包人为纳税人。否则,以承包人为纳税人。但对于挂靠经营如何开具专用发票,受票方如何抵扣进项税没有明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对外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39号)规定,自2014年8月1日起,纳税人通过虚增增值税进项税额偷逃税款,但对外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同时符合以下情形的,不属于对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一)纳税人向受票方纳税人销售了货物,或者提供了增值税应税劳务、应税服务;(二)纳税人向受票方纳税人收取了所销售货物、所提供应税劳务或者应税服务的款项,或者取得了索取销售款项的凭据;(三)纳税人按规定向受票方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相关内容,与所销售货物、所提供应税劳务或者应税服务相符,且该增值税专用发票是纳税人合法取得、并以自己名义开具的。受票方纳税人取得的符合上述情形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作为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进项税额。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39号解读稿明确,对于挂靠经营如何适用本公告,需要视不同情况分别确定。第一,如果挂靠方以被挂靠方名义,向受票方纳税人销售货物、提供增值税应税劳务或者应税服务,应以被挂靠方为纳税人。被挂靠方作为货物的销售方或者应税劳务、应税服务的提供方,按照相关规定向受票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属于本公告规定的情形。第二,如果挂靠方以自己名义向受票方纳税人销售货物、提供增值税应税劳务或者应税服务,被挂靠方与此项业务无关,则应以挂靠方为纳税人。这种情况下,被挂靠方向受票方纳税人就该项业务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在本公告规定之列。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39号的解读可以看出,对于开票方,如果存在挂靠经营,挂靠方应以被挂靠方名义开展业务,被挂靠方作为纳税人,这样被挂靠方可以向受票方开具发票;如果以挂靠方自己名义开展业务,挂靠方为纳税人,这时由被挂靠方开具发票则属于虚开行为。对于受票方,不仅要做到合同签订、发票开具和付款对象相一致,还要注意,纳税人必须要真实销售了货物或提供了劳务,纳税人向受票方收取了所销售货物、所提供应税劳务或者应税服务的款项,或者取得了索取销售款项的凭据。这意味着,增值税进项抵扣应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增值税征收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5〕192号)“纳税人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支付运输费用,所支付款项的单位,必须与开具抵扣凭证的销货单位、提供劳务的单位一致,才能够申报抵扣进项税额,否则不予抵扣”的规定执行,即必须是“货物流、发票流和资金流”三者相一致。否则,开票方可能被认定为是虚开专用发票,受票方不能抵扣进项税。
结论
上例中,如果挂靠人以运输公司的名义对外经营,并由运输公司承担法律责任,运输公司为纳税人。此时,运输公司不属于虚开发票行为,受票方可以抵扣进项税。如果挂靠方以自己名义向受票方提供运输服务,且运输合同是受票方和挂靠人签的,挂靠人为纳税人,这时发票由运输公司开具,属于虚开发票行为,受票方属于恶意接受虚开专用发票行为。
-
请问上市公司用自己开发的 新 系统做账,但仍然 用2016年以前的会计准则的旧科目可不可以?有没有明文规定?谢谢。
答: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修订办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应当按照最新发布的会计准则进行账务处理,不得使用2016年以前的会计准则。
-
一般纳税人注册编码申报如何申请
答:一般纳税人的注册编码申报步骤如下:
1. 申请单位需要先向税务机关提出申请登记注册编码,税务机关将根据申请登记材料进行审核,确定是否可以登记注册编码。
2. 通过审核之后,税务机关会给申请单位发放登记注册编码,该编码由十位数字组成,每一位都有不同的含义。
3. 具有登记注册编码的单位应当于申报时使用该编码,包括个人所得税、关税等不同类别的税收申报。
4. 为了保证税收的正常缴纳,申报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的期限及时更新登记注册编码,保持其有效性。
拓展知识:登记注册编码可以帮助纳税人实现税收申报的自助登记和管理,以便获取更多优惠,减少税收的负担。且登记注册编码对于跨国公司的核算也有很大的帮助,可以减少税务管理的难度。
-
如果拿到政府补贴(专项补贴),应该记在会计账上那个科目?要纳税吗?
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