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逾期不能收回的应收账款如何处理
答:你好,核销账务处理,转入营业外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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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小规模需要交哪些税
答:小规模纳税人需要交纳的税种有:个人所得税、营业税和增值税。其中个人所得税是最常见的税种,营业税是按月申报,增值税则是按季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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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对23年账时,发现第一季度前面财务收款和申报收入不一致,实际收款92461.18元,申报收入91545.72元,申报收入比实收少915.46元,我按前面财务申报收入金额做账,这个凭证要怎么做才正确呢
答:1.核实差异原因:了解差异产生的原因,确认是由于计算错误、遗漏收款、还是其他原因导致的。与财务团队沟通,确保双方对差异的原因达成共识。
2.调整凭证:如果差异是由于之前的错误或遗漏导致的,您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制作一张调整凭证,将差异金额915.46元进行补记或冲销。
3.凭证内容:在凭证中,应明确注明调整的原因和目的,例如“调整23年第一季度收入差异”。借方和贷方的科目应根据您的具体账务设置来确定,通常可能涉及应收账款、销售收入等科目。金额应为差异金额915.46元。
4.审批与保存:凭证制作完成后,应提交给相关人员进行审批。审批通过后,将凭证保存至您的账务系统中。
5.后续处理:如果这个差异影响到了税务申报或其他重要事项,您可能还需要与税务部门或相关部门进行沟通,确保后续处理得当。对于此类差异,建议建立长效机制,加强内部审核和监控,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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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一下,建安行业的工程施工什么时候转主营业务成本啊,是当月还是完工后? 当月没有收入的话,是在工程施工里面,不参与利润表,在资产负债表里是资产,对吗 不是,我的意思是,做利润表的时候,工程施工这个科目用不上,不用管
答:用不上那就不用这个科目
直接用主营业务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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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您好,就是当时签合同签的是10%的建筑安装合同,现在因为领导不愿意变更为一般纳税人,所以只能开3%的专用发票,因为今年疫情可以开1%的发票,给对方的税金补偿怎么算?用考虑企业所得税吗?
答:你好 可以看看我之前写的一篇分析
最近和客户聊天中,有些老板倒苦水,说疫情期间这个1%的征收率本身是好事,但是甲方不愿意这么开票,所以享受不到这个优惠。个人也觉得很可惜,可毕竟增值税是有链条的,如果对方想要你的进项,可能最后就是羊毛出在羊身上。所以我觉得有必要系统的分析一下:
交易背景假设:一笔交易,不含税价款200万,征收率3%,合同约定价税合计金额206万;3.1日之后按照1%的征收率开票;
情形一:对外开具普通发票的小规模纳税人
分析:这种情况是最简单直接的,因为对方不抵扣进项,实际支付的就是实际承担的成本,所以一般而言,甲方不会提出议价,但是也不排除精明的甲方想要和乙方一起分享这个税收优惠。如果公司出于市场的考虑,可以适当降低价税合计金额。比如,以205万与甲方结算。
情形二:对于开具专用发票的小规模纳税人,客户收到发票之后抵扣进项。
原合同分析:
购买方实际支付206;购买方实际成本200;税款6
销售方实际收到206;销售方实际收入200;税款6
按照原价税合计金额,按照1%开票后的结果:
购买方实际支付206,购买方实际成本203.96;税款2.04
销售方实际收到206,购买方实际收入203.96;税款2.04
甲方实际支付的成本比之前多了3.96,但是这个3.96是计入成本费用的,可以抵扣所得税,所以介于所得税影响(假设甲方盈利,所得税税率25%),甲方实际多支出了3.96*(1-25%)=2.97
由此可见,甲方由于减税政策导致了实际负担的增加,这是许多甲方不愿意看到的,因此介于甲方的强势,很多公司不采用优惠税率。但是交易是市场行为,既然都到了结算这一步,相信大部分甲方是愿意坐下来聊聊的;
怎么谈:
方案一:价税合计金额减1,变为205
购买方实际支付205;购买方实际成本202.97,税款2.03;
销售方实际收到205;销售方实际收入202.97,税款2.03;
甲方实际多负担:2.97*75%=2.205
方案二;价税合计金额减2,变为204
购买方实际支付204;购买方实际成本201.98,税款2.02;
销售方实际收到204;销售方实际收入201.98,税款2.02;
甲方实际多负担:1.98*75%=1.485
方案三:价税合计金额减3,变为203
购买方实际支付203;购买方实际成本200.99,税款2.01;
销售方实际收到203;销售方实际收入200.99,税款2.01;
甲方实际多负担:0.99*0.75=0.7425
方案四:价税合计金额减4,变为202
1%政策出来之后
购买方实际支付202,购买方实际成本200,税款2;
销售方实际收到202,购买方实际收入200,税款2;
双方没有差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