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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盈余公积、交所得税、发现金股利,做账的先后顺序是怎么样的?

2023-03-01

首先,做账的先后顺序应该是提取盈余公积、交纳所得税、发放现金股利。例如,一家有限责任公司利润总额为100万元,纳税前利润为80万元,应纳税所得额为40万元,则应按如下顺序进行账务处理: 1.提取盈余公积:根据企业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企业应将纳税前利润的20%转入盈余公积,即本案例中应提取16万元作为盈余公积; 2.交纳所得税: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对于企业的税前利润应向税务机关交纳企业所得税,本案例中应交纳40万元的企业所得税; 3.发放现金股利:根据企业法第四十五条第三款规定,企业可以在纳税前利润和盈余公积后从股东出资方面,把其余部分的利润按一定的比例分配给股东,本案例中应发放24万元的现金股利。

2023-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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